大都警巡院
官署名。又称大都南城警巡院,设于元成宗大德九年(1305)十一月,隶大都路都总管府。秩正六品。置达鲁花赤、警巡使各一员,副使二员。
官署名。又称大都南城警巡院,设于元成宗大德九年(1305)十一月,隶大都路都总管府。秩正六品。置达鲁花赤、警巡使各一员,副使二员。
为太子左户将和太子右户将两官,分掌左右户郎更直。见《后汉书·百官志》。
官名,西汉置,掌侍从护卫。《汉书·艺文志》:“《钩盾冗从李步昌》八篇。宣帝时数言事。”
官名。即良酝令。
官名。麹氏高昌国吏部次官,协助吏部长史处理本部事务。始被派遣到诸城相监检校,则称“城令”。
官署名。清末京师税收机关。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掌商民开市、失照歇业,收捐税,罚款事。辖文案、调查、稽核、会计、收捐、议罚、收发七处及内、外城工巡捐局。置总办一人。宣统二年 (1910) 撤
官署名。元朝置,又称天源延圣营缮总管府。泰定帝泰定元年(1324)降为提点所,隶万安规运寿福总管府,又称天源营缮提点所。掌累朝神御殿祭祀及钱谷事。致和元年(1328)三月,在延圣寺内建显宗甘麻刺神御殿
①指执掌国政的大臣。《左传·昭公十六年》: “辟邪之人而皆及执政,是先王无刑罚也。”②宋朝专指宰相以外的执政大臣。包括参知政事、枢密使、枢密副使、签书枢密院事、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尚书左丞、尚书
科举制科之一。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长寿三年(公元684年)诏举,苏稷等二人及第。
即“甲喇额真”。
官名。①太常寺太医署官员,隋朝置二员,唐朝置一员,正八品上。掌教授诸生医学。② 即唐朝府、州“医药博士”。医官名。隋代太医署有医博士。唐代太医署也有医博士,正八品上,掌教授诸生。见《隋书·百官下·太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