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兵部武库清吏司所属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见“五校尉”。官名合称,又称五校尉或五校。即屯骑校尉,越骑校尉、步兵校尉、长水校尉、射声校尉。东汉时五校尉属北军,故称北军五校尉,领禁卫兵,驻防京城。后也有沿置。见《后汉书·百官四·北军中候》。
官名。即国子祭酒。官名。隋始置,为国子监的长官,掌儒学训导之政。国子监祭酒唐为从三品,宋改为从四品,金升为正四品,元升为从三品,明又改为从四品,员额均为一人。清制品秩同明,员额为满、汉各一人。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户部五案之一。掌酒的专卖事务。
官名。①秦朝置。随皇帝出行,骑而散从,故名。无常职、无定员。西汉因之,为加官,武帝元鼎三年(前114)以其掌顾问应对,属中朝官。东汉光武帝省。三国魏初一度置,后与中常侍合为一官。北魏又置,孝文帝太和十
官名。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详“僧录司”。僧官,唐置,掌管僧众。见宋代赞宁《僧史略中》、《明会典·僧录司》。
①官名。又称“车右”、“戎右”。春秋晋国置,车战中居于主将之右,掌护卫主将并供其役使。《左传·闵公元年》:“晋侯作二军,公将上军,大子申生将下军,赵夙御戎,毕万为右。”② 古人尚右,官位相近而地位稍高
爵名。战国秦、赵等国均置,食禄万户。《史记·范睢蔡泽列传》: “(虞卿见赵王) 再见,拜为上卿; 三见,卒受相印,封万户侯。”汉朝亦用称食邑万户的列侯。爵名,食禄万户。战国时期,秦、赵等国置。《史记·
司法官考试机构。北洋政府置,设典试委员长一人,由司法总长遴选,经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简派;典试委员与襄校委员人数均由司法总长临时决定,经由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派充:监试委员二至六人,由司法总长遴选,经由国
官名。北齐置。参见“原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