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经制使司”。
战国时魏国经过考选的步兵之称。据《荀子·议兵篇》记载,魏国当时考选步兵,须身穿“三属之甲”,手执“十二石之弩”,背负“箙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䩜带剑”,带三日之粮,在半天内能跑完一百里路
意为官帐。辽朝历代皇帝均有斡鲁朵,有直属的军兵、民户、奴隶和州县,为皇帝私有。设有专官管理。执政的皇后也有自己的斡鲁朵。帝后死后,由家族后裔继承。辽太祖、太祖述律后,太宗、世宗、穆宗、景宗、承天太后、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卉下大夫纸工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署名,汉置,掌卒徒转运事,其长官称掾,副长官称属,为公府属吏。见《汉书·百官一·太尉》。
唐代配备给官员的服役人员。《通典·职官十七》说:“凡京司文武职事官,……六品以下给庶仆:六品,五人;七品,四人;八品,三人;九品,二人。”开元中准钱发给, 为官员月俸的组成部分。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隶三司,掌烧变丹粉,以供绘饰。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改隶将作监。宋将作监所属机构。掌烧变丹粉,以供绘饰墙壁之用。设监官一人,以内侍充任。
官名。清末商部属官。光诸二十九年(1903)设。左、右各一人,正四品。简任。掌辅佐堂官,审核各司重要事务。三十二年,商部改农工商部,省。
“录尚书事”的尊称。《宋书·顺帝纪》:“录公齐王入守朝堂”。《南齐书·海陵王纪》:“宣城王辅政(为录尚书事),帝起居皆咨而后行。思食蒸鱼菜,太官令答无录公命,竟不与。”对录尚书事的敬称。《南史袁湛传附
官名。西汉文帝始置,员二人,或增为三人,秩千石。丞相府幕僚之长,协助丞相署理相府诸曹,监领府事,并可出席朝议,参与重大案件的会审,奉诏干预地方事务等。哀帝至东汉改名大司徒长史、司徒长史。三国两晋南北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