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陵署
官署名。金朝属太常寺。主管帝后墓地。设令、丞领署事。初由宛平县令、丞兼园陵署令、丞。宣宗贞祐二年(1214)园陵迁大兴县境,遂以大兴县令、丞兼领署事。
官署名,金朝置,掌园陵。其官有令、丞,由宛平县令、丞兼。金宣宗贞祐二年(公元1214年)以园陵迁大兴县境,遂以大兴县令、丞兼。见《金史·百官一》。
官署名。金朝属太常寺。主管帝后墓地。设令、丞领署事。初由宛平县令、丞兼园陵署令、丞。宣宗贞祐二年(1214)园陵迁大兴县境,遂以大兴县令、丞兼领署事。
官署名,金朝置,掌园陵。其官有令、丞,由宛平县令、丞兼。金宣宗贞祐二年(公元1214年)以园陵迁大兴县境,遂以大兴县令、丞兼。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① 《周礼》地官之属。位次遂大夫。一说为周朝置。《周礼·地官·县正》: “各掌其县之政令征比,以颁田里,以分职事。掌其治讼,趋其稼事而赏罚之。”② 隋朝郡县属员。郡置县正,县置正,大兴、长安县正
官名。东汉初曾置。《后汉书·邓禹传》:“左于为军师将军。”东汉末、三国蜀诸葛亮为之,权势极重。十六国前凉、前秦,南朝梁、陈等用作武官名号。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九班,陈四品、秩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雕刻木印和书籍。
即“小内史下大夫”的省称。
官署名。参见“行太仆寺”。
官署名。明清监察机构之一。即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明洪武六年(1373)置。设给事中十二人分隶之。十年隶承敕监,十二年改隶通政司。二十四年定,每科设都给事中一人,左、右给事中各一人,给事中共四十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九班,大通三年 (529)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一班,陈定为拟七品,比秩六百石。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它、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九班。
官制用语。北宋太宗淳化二年(991)置审刑院,凡具狱案牍先由大理寺断谳,然后关报审刑院,知审刑院与本院详议官根据案情写成文章,上奏皇帝。审刑院这种职能,称为详谳。
官名。明清礼部铸印局官员。明洪武(1368—1398)设,一人,为主官。掌理铸造金宝、金印及内外百司之印信,并改铸、换铸印信。清乾隆二年(1737)设汉大使一人,为铸印局之属官,未入流。由本部期满儒士
即高爵。《汉书·贾谊传》:“今西边北边之郡,虽有长爵不轻得复。”颜师古注引张晏曰:“长爵,高爵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