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常科科目之一。汉代至南北朝明经为察举的科目之一。隋亦以明经举士,如韦云起开皇中举明经,授符玺直长,孔颖达大业初举明经,授河内郡博士。唐以明经为科举的常科,明经科中又析为五经、三经、学究一经、三礼、
官署名。掌供砖瓦石器陶瓷等事,设令、丞为长贰。西晋隶少府,东晋并归丹扬尹,南朝复隶少府。北齐隶太府寺,兼领石窟丞。隋初因之,设令二员、丞四员,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隶将作监。唐朝设令、丞各一员,又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钟鼓演奏。《周礼·春官》: “钟师,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掌金奏。凡乐事,以钟鼓奏九夏”,“凡祭祀、飨食,奏燕乐。凡射,王奏
官署名。西夏置,然不在西夏官制序列中。设博士。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朝官充任,总领三司都磨勘司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随三司废。
唐古特官。清分设于前后藏,为达赖与班禅宫中之官。员额各一人,在宫内主管饮食、盥洗等事,其对内对外的权力甚大。民国时期沿置。
官名。北魏置,属门下省。掌起草诏令。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定为六品上,位高于中书舍人。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布宪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布宪司长官,下设布宪下大夫、小布宪下士以佐其职,领修闾中士、掌墐中士、禁杀戮中士、禁游中士、禁暴中士、司寤中士等官属。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掌南院护卫御帐之事。置太师、太保、司徒等职。官署名,即南院护卫府,辽朝置,掌南院护卫之事。其所属机关有:总理左右护卫司、奉宸司、二班院、宿卫司、宿直司等,属官有:南护卫太师、南
官名。晋朝郡、县属吏中散吏之一,职掌谋议。北齐清都郡,邺、临漳、成安三县亦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