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烜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司要下大夫司烜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司要下大夫司烜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署名。元至元七年(公元1270年)招集析居从良还俗僧道,编籍人户为怯怜口,置总管府。十四年(公元1277年)以所隶人户善造作,拨隶中宫。十六年(公元1279年),立织染、杂造二局,各设提领所以司徭役
官名。金朝枢密院置,掌承受、传宣圣旨,有必须奏请皇帝裁夺之事,则入殿上章题奏,参与省院议事,记所议之事立为“检目”呈复。须赴尚书省议论之事,议论既定,由奏事官与省左右司官共同拟奏,呈复相臣。官名。金置
官名,为雒阳市长之副,佐市长掌管贸易市场上的市政治安及度量衡等事。(见《后汉书·百官志》,参看“雒阳市长”条。)《后汉书·耿弇传》:“于是拜为骑都尉,以恭司马石修为雒阳市丞。”
官名。西周、春秋、战国为史官之一。西周内史类史官属官有作册内史、作命内史、尹氏、内史尹氏等,长官称内史尹或内史尹氏。掌出纳王命,收藏各地宗族谱系资料。参与祭祀,预测天象人事,备咨询顾问,以及受王派遣出
专差御史名。金宣宗南迁后,以诸州政务繁多,于贞祐二年(公元1214年)遣御史巡视诸州,初为一年一巡,兴定元年(公元1217年)以后改为一年二次出巡。
官署名。明朝置,隶户部。设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二人,从九品,嘉靖(1522—1566)中革副使一人。掌收存浙江、福建、广东、四川、江西、湖广、河南、山东、山西布政司以及应天府、南直隶各府州解到铜、铁
官名。北周置,为朝中官员的加官,无具体职掌,八命。详见“金紫光禄大夫”。散官名。北周置,秩八命。参见“金紫光禄大夫”。
官名。北魏末置。统领皇帝左右的侍卫禁军,位在阁内都督之上。《周书·杨宽传》:“孝武与齐神武有隙,遂召募骑勇,广增宿卫。以 (杨) 宽为阁内大都督,专总禁旅。”
官署名。即国子监,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国子监。官署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国子监为司成馆,祭酒曰大司成。见《新唐书·百官二·国子监》,参看“国子监’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之。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属官。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成为膳部次官。宣帝即位,六府诸司复置中大夫后,仍为属官。正三命。隋文帝开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