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封大夫
官名。即主爵(司封)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主爵(司封)郎中。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主爵郎中为司封大夫,掌封爵、皇室枝族、及诸亲内外命妇、告身以及道士女冠等。见《通典·职官五·吏部尚书》。
官名。即主爵(司封)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主爵(司封)郎中。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主爵郎中为司封大夫,掌封爵、皇室枝族、及诸亲内外命妇、告身以及道士女冠等。见《通典·职官五·吏部尚书》。
官名。清朝八旗下级武官。设于内务府三旗包衣护军营、三旗包衣前锋营,以及火器营、健锐营等诸军营。以冠为金顶蓝翎故名。均为正九品。属护军者十五人,掌治营务。属前锋营者十二人,掌习马上技艺。属火器营者一百二
官名。战国置,为一里之长,掌里之政令。北魏亦置,为地方基层行政官吏。孝文帝太和十年(486)初立党、里、邻三长,定民户籍,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负责核实户籍,征发徭役。里长最初可复
官名。明清吏科之主官。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一人,秩正八品。建文(1399—1402)中改为正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沿设,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1665)裁。
宋朝户部分左曹右曹,各置郎中、员外郎二人。左曹分案三:一曰户口,掌诸路州县户口升降,民间立户分财,科差人丁,典卖屋业,陈告户绝,索取妻男之讼;二曰农田,掌农田及田讼,务限奏丰稔,验水旱虫蝗,劝课农桑,
见“三司推勘院”。官名。宋置, 见“三司推勘院”。
清朝对地方州县中吏目、典史之别称。
官制用语。即宋朝东班诸司使、副使。包括皇城、翰林(茶酒)、尚食、御厨、军器库、仪鸾、弓箭库、衣库、东绫锦、西绫锦、东八作、西八作、牛羊、香药库、榷易、毡毯、鞍辔库、酒坊、法酒库、翰林医官使、副使。宋初
清朝官场用语。为知府谒见督、抚、布、按时的自称。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乾隆七年(1742)设。四人,以刑部司员及笔帖式充任。掌校勘核对。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名。同“右一护军府副护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