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司副
官名。明初内府惜薪、钟鼓、宝钞、混堂四司皆置。见“左司副”。
官名。明初内府惜薪、钟鼓、宝钞、混堂四司皆置。见“左司副”。
官名,汉置,又称越骑校尉丞,俸六百石,为校尉之副,佐校尉,掌治文书(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东汉省。
满语官名。武职。清入关前设巴牙喇营,以巴牙喇纛额真统领营务。天聪八年(1634)改纛额真为纛章京。顺治十七年(1660)定纛章京汉译名为“护军统领”。
官名,西汉末年赤眉起义军的小官吏,掌牧牛及饲草。《后汉书·刘盆子传》:“盆子与(兄)茂留军中,属右校卒史刘侠卿,主刍牧牛,号曰牛吏。”
官署名。北宋神宗熙宁七年(1074)置,掌疏黄河自卫州(治今河南汲县)至海口一段。设都大提举及勾当公事官。
官署名。为审理诉讼案件的机关。清朝末年在京城设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并在各省县设高等、地方、初级各审判庭。民国因之,国民政府改为法院。
官库名。元天历二年(公元1329年)置,属艺文监,秩从六品。掌藏贮书籍。设提点一人,从六品;大使、副使各一人,库子二人,本把二人。
官署名。汉朝丞相府置,主管郡国上计,以掾主之。郡亦置。三国魏相国府置,有掾属各一人。晋初不设,至杨俊为太傅置设属一人; 赵王伦为相国、增设掾一人。南朝宋、齐公府,北朝齐州府皆置,长官为参军或行参军。官
官署名。简称山西司。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山西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山西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掌在京镇南等五卫及宣府、山西
官名,明置。明永乐十九年迁都北京,命中府掌府事官守备南京,节制南京诸卫所。洪熙元年始以内臣同守备。景泰三年增设协同守一人。《明史·职官五·南京守备》:“南京守备一人,协同守备一人。南京以守备及参赞机务
官名。明初户部河南部、刑部河南部均置,各一人,从五品,协郎中掌本属部之事。参见“河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