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卫生司

卫生司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所属之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原巡警部警保司卫生科事务归併办理。掌核办防疫卫生,检查医药设置、病院各事。辖保健、检疫、方术三科。置郎中一人总理司务,下设员外郎、主事各二人,七品小京官一人,六、七品医官各一人,分司各职。


官署名。(1) 清末置,属民政部。掌核办防疫、卫生,检查医药,设置病院各事。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主事各二人,七品小京官一人,六、七品医官各一人。司内分设三科:保健科,掌饮食物品检查,河川、道路等清洁方法,贫民卫生,工场、剧场及其他公共卫生事项;检疫科,掌各种传染病预防,种痘,检验,停船检疫事项;方术科,掌考验医生、稳婆及一切治疗之事,药品检查,药材营业稽核,病院管理事项。(2)北洋政府设置,属内务部。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官制,其职掌为:一、传染病、地方病的预防,种痘,公共卫生;二、车船检疫;三、医士、药剂士业务的监督;四、药品、卖药营业的检查;五、管理卫生会、地方卫生组织、病院等。司的主官为司长,下设佥事、主事。次年卫生司裁撤,并其职于警政司。

猜你喜欢

  • 太府寺丞

    见“太府丞”。官名。北齐太府寺有丞,为卿的佐官,其地位仅次于少卿。隋唐宋沿置。见“太府寺”。

  • 军司空

    官名。其职掌有二说。一说主军中狱事。据《汉书·杜延年传》颜师古注引如淳曰,汉律,营军司空、军中司空各二人。一说据《淮南子·兵略训》高诱注,以为主行军工程之官。官名,汉置,为军中狱官,掌刑法。《汉书·杜

  • 右清道卫

    官署名。即太子右清道率府,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太子右虞候率府置,中宗神龙元年(705) 复改右虞候率府,玄宗开元 (713—741) 初定置为右清道率府。

  • 右武卫上将军

    官名。唐德宗贞元二年 (786)置为右武卫长官,一员,从二品,位大将军上,掌宫禁宿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熊渠番上者,分配之。宋朝置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多命宗室为之,亦用为武臣赠典,神宗元丰 (1

  • 崇玄署令丞

    官名。北齐置昭玄寺,掌诸佛教。鸿胪寺中亦置典寺署,统州郡沙门,隋炀帝改佛寺为道场,改道观为玄坛,各置监丞,并在鸿胪寺设崇玄署管理之,置署令一人。唐贞观中省。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37年)复置,有令丞各一

  • 六州大都督

    官名。北魏末置,东魏,北齐沿置。掌管恒、云、燕、朔、显、蔚六州的军政事务。该六州皆由军镇改置,居民为构成高欢军事力量的主体,故此职地位很重要。东魏孝静帝天平四年 (537) 罢,六州事悉隶京畿大都督。

  • 南学副管学官

    官名。清朝国子监所属南学之副主管官。雍正九年(1731)设,一人,由国子监六堂助教学正、学录内选充。与正管学官共同管理学内事务。官名。清朝国子监南学之副长官。佐主官掌南学事。雍正九年(1731)设一人

  • 八旗俸饷处

    官署名。又称俸饷处。清朝户部所属办事机构。乾隆十三年(1748)置,设郎中领其事,下设员外郎、主事等官。以上均无定员,为满官缺,由本部堂官酌派。唯有经承八人(每旗一人)为定制。掌放八旗官兵俸饷及赏恤,

  • 江南科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 县财政局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始置,以局长为主官。掌理征税募债,管理公产及其他地方财产等事项。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改为财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