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院夷离堇
参见“南院大王”。
参见“南院大王”。
官署名。唐置,分左右,掌宫禁宿卫、京城巡警等。设上将军、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其下属官员有兵曹参军事各二人(掌翊府、外府武官,兼掌猎师)、骑曹参军事各一人(掌外府杂畜簿帐、牧养之事)、胄曹参军事各
指太后的属官,按汉朝说,太后属官卿级的有少府、太仆、卫尉,称太后三卿。《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长乐、建章、甘泉卫尉皆掌其宫,职略同,不常置。”《通典·职官九·诸卿下·内侍省》:“(汉)成帝加置太仆一
官署名。南宋高宗绍兴八年(1138)置,掌江、淮、荆、浙、闽、广等路经制钱及和籴之事,设经制发运使为长官。九年,改为经制使司,以户部长官或副长官兼经制使。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同隶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掌狄隶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类名。太平天国的杂职官只表示所司职务,官阶则需以“职同某官”来表明,如北、翼二王府参护须以职同总制来表明其官阶,因此杂职官亦称“职同官”。又《贼情汇纂》卷三有《伪同职官分表》,似职同官亦可称之为同职
即“定课郎”。
官名。朱元璋吴元年(元至至二十七年,1367)于太史院置,正七品,具体职掌不详。洪武元年(1368)罢。
汉朝诸侯王设在京师的邸宅。《汉书·哀帝纪》: “臣 (定陶王) 愿且得留国邸,旦夕奉问起居,俟有圣嗣,归国守藩。”
官制用语。代理、兼摄之意。汉朝指官吏未授正式官衔暂且代行职权,其位低于正式官职。亦指副职。如假候、军假司马。魏晋南北朝多见,举凡实职、加官皆可假授。北魏更有“假爵”之制。授于假职者,或为临时性,以提高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任用官员之方法。指官员依照流品循序升迁之例。凡内外官入月选升班者,或以开列具题,或以论俸引见,或以请旨,或以保题,或以推升、或以保送升授新职,皆称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