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行
官场用语。宋朝官员被贬责到两广或江西瘴烟远恶和水土恶逆州县,称南行。
官场用语。宋朝官员被贬责到两广或江西瘴烟远恶和水土恶逆州县,称南行。
即“京削”。宋代高中级官员荐举选人改为京官的奏状,即“京削”,见该条。
①吏名。宋朝殿中省尚舍局、尚辇局属吏。宋徽宗崇宁二年 (1103),改次供御置。参见 “次供御”。②清朝官员的正常收入。即按官员品级每年发给的固定银米,亦称“正俸”。区别于恩俸、养廉、津贴等额外待遇。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太常寺置,掌讨论大庆典礼、袭封定谥,检举忌辰,以及神祠道释等事。
交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交通部为采购所辖各机关需用物品及邮电航各种材料起见,设立购料委员会。依照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五月三十一日公布的《交通部购料委员会章程》规定,设委员七至十一人,由部长
官名合称。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始置,每卫各二人,从三品,为大将军副贰。唐朝沿置。宋朝为从四品,无定员,以宗室或武臣为之,皆空官无职掌; 南宋初多不除授,孝宗隆兴 (1163—1164) 中复置,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 (978),分染坊使置。后用为武臣阶官,属西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
官名。为辑濯令所属,主管行船,见《汉书·刘屈氂传》。颜师古注:“主用辑及濯行船者也。”
见“八作司”。官署名。见“八作司”。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机构之一。雍正元年(1723)设。掌镶黄、正黄、正白三旗庄地钱粮草束之征收。后改称“三旗庄头处”。
蒙、元怯薛执事名。蒙古语,意为“掌管车马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