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凡偏远未经开发之地称为恶弱水土处,广南新、循、琼、钦、廉、邕、宜、融等十九州、军,南恩州阳春县,惠州河源县,福建漳州龙岩、漳浦县、汀州上杭、武平县,江西赣州安远。龙南县等属之
官署合称。即京师东市(都会)、西市(利人),东都东市(丰都)、南市(大同)、北京(通远)五署。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隶太府寺,各置令一员,正八品,掌市场财贸交易。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禁止民众互相杀伤。《周礼·秋官》: “禁杀戮,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掌司斩杀戮者。凡伤人见血而不以告者,攘狱者,遏讼者,以告而诛之”。
官名。隋典书坊本置太子通事舍人,炀帝时改称宣令舍人,唐武德初仍改为太子通事舍人。
见“牌符”。
官署名。元朝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设于各县,掌理道人词讼。凡遇道人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
官名。五代置。宋初用为武臣阶官,不领本职。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 改从七品。 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阶官名,改武显郎。
官职等级。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 (508)改原九品制,在十八班及流外七班之下,设三品蕴位,以授流外官。其中包括著作正令史,集书正令史至晋安练葛屯主等官。授予寒士与寒人。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在武昌路复置监司,称江南湖北道肃政廉访司,监治武昌、岳州、常德、兴国、靖州等路,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
清朝兵部车驾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