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宗正寺事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二人,选宗姓两制以上充任,主管宗庙诸陵及宗室之籍。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宗正寺复以卿为长官,遂罢。
官名。宋初宗正寺卿与少卿为寄禄官,置判宗正寺事二人为宗正寺的长官,以皇族两制以上充任,如缺,即以皇族朝官充任,元丰改制后始以卿与少卿为正副主官,不再专用皇族。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二人,选宗姓两制以上充任,主管宗庙诸陵及宗室之籍。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宗正寺复以卿为长官,遂罢。
官名。宋初宗正寺卿与少卿为寄禄官,置判宗正寺事二人为宗正寺的长官,以皇族两制以上充任,如缺,即以皇族朝官充任,元丰改制后始以卿与少卿为正副主官,不再专用皇族。
爵位名。春秋时齐庄公置勇爵,《春秋左氏传·襄公二十一年》:“庄公为勇爵。”注:“设爵以命勇士。”
官署名。北宋真宗咸平四年(1001)始置于西川,后沿边及内地亦置,为地方军事机构。领一州、一路或数路兵马,总其屯戍、营防、守御之政令。设兵马钤辖,以朝官及诸司使以上官充任,其官高资深者称都钤辖。多以知
官名。南朝梁置。东宫食官局长官。流外三品蕴位。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办事机构。初掌鸟枪、火药事。乾隆五十一年(1786)分设“御鸟枪处”后,专掌配造和收发火药铅砂事务。设库长二人,库守九人。官库名。清置,属内务府,掌配造和收发火药铅砂事务。主官有
官名。辽朝大内惕隐司主要官员之一。官名。辽代设大内惕隐司,掌管皇族四帐政教,其长官为大内惕隐、知大内惕隐事、大内惕隐都监,均为北面官。参看《辽史·百官志一·北面皇族帐官》。
文书名。元朝官员用之为官文书,《京畿都漕运使善政记》: “其出纳也,务为均平。收支之数,有所勘合,止从本司揭帖图帐申报,无烦文也。”明朝始为正式进呈文书之一,属上行文。凡官员上题本等疏章,皆须另备“呈
乡官名,犹祭酒。汉贾谊《新书·时变》:“骄耻偏而为祭尊,黥劓者攘臂而为祭政,行为狗彘也。”清桂馥《札樸·金石文字》:“古铜印有始乐单祭尊,万岁单祭尊。案,始乐、万岁,皆里名。祭尊,乡官,犹祭酒。”
命妇名号。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定以封朝奉郎以上至朝散大夫之妻。明朝亦置,封六品官员之妻。其因子孙得封者称太安人。清朝亦为六品官之妻室的封号。封号名。宋徽宗时所定命妇的封号,在宜人下边。从朝奉郎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有司爟下士二人, 掌理用火的政令,国中有失火的或擅自焚烧野草的,要加以刑罚。北周依《周礼》置司火中士,正二命;司火下士,正一命。属夏官府兵部中大夫。
官名。三国魏置。七品,职掌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