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曹清吏司
官署名。明北京行部所属六曹清吏司之一。永乐元年(1403)始置,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四人,正六品。下设照磨一人,正九品,司狱一人,从九品。十八年迁都北京,遂罢。参见“北京行部”。
官署名。明北京行部所属六曹清吏司之一。永乐元年(1403)始置,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四人,正六品。下设照磨一人,正九品,司狱一人,从九品。十八年迁都北京,遂罢。参见“北京行部”。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师氏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师氏司长官,掌以前代美善之事晓谕于帝王,使其能行善道,还负有教育太子以下王公子弟的使命。下设小师氏下大夫、小师氏上士以佐其职,领保氏下大夫
唐宋官员出身之一。指科举出身、门荫出身、流外出身等有资格补为流内官的人。
官名。见“司宪中大夫”。
官名。为魏晋与南朝尚书曹郎之一,“主军事刑狱”。见《宋书·百官志上》。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前侍中士”。
官署名。民国十一年 (公元1922年) 陆军部组织蒙疆善后委员会,由陆军总长兼任会长。同年十月三十一日北洋政府公布《蒙疆善后委员会条例》,蒙疆善后委员会设委员长一人,由总统特派;委员十二人,由委员长就
即“别兵郎”。
官名。唐末五代置。百官从东西上閤门入殿庭,以其承传旨意。五代后晋高祖天福五年(940),令别定其名。
官制用语。宋朝用以确定官员俸禄、品秩的阶官。唐朝前期,官员皆依品领俸。代宗大历十二年(777) ,始改以官定俸,自三师、三公至参军、文学博士、录事,月给一百二十贯文至十贯文。中期以后,三省、六部常以他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仿《周礼》牧人置,北周沿置。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属官,掌国家的牧业生产,下设典牧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参见“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