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曹参军
见“曹官”。
见“曹官”。
官名,金朝置,正五品,掌干盐利以佐国用。其官属有副使1-2员,正六品。判官1-4员,正七品。管勾4-22员,正九品。同管勾五员,都监八员,监、同监各七员,知法一员。见《金史·百官三》,参看“盐使司”条
参见“钦差大臣”。
县公主,即封地为县的公主。汉制,皇帝的女儿称公主,皇帝的姐妹称长公主。皇帝的女儿都封县公主,即食邑(封地)为县,仪服同列侯;其遵崇者,加号长公主,如舞阳长公主,仪服同蕃王。诸王女皆封乡、亭公主,即封地
诏狱名。西汉武帝时置,属太仆、光禄勋。主治大厩、三署郎。东汉废。
官名。北齐设此官,属左右卫府,掌左右厢。见《隋书·百官中·左右卫府》。
官署名。宋朝置,掌修合良药,出卖以济民疾。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隶太府寺。
幕职名。宋置,见“点检医药饮食”。
官署名。明朝永乐(1403—1424)年间上林苑监十属署之一。其置废、设官同“典察左署”,见该条。
见“鸿胪寺左寺丞”。
官署名。北齐置,设都尉。管理公羊之牧养。隶太仆寺司羊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