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礼院掌院学士
官名。清末置,为典礼院的长官。见“典礼院”。
官名。清末置,为典礼院的长官。见“典礼院”。
金制,官员犯公私罪及赃污者,称为犯选格。
官名。明洪武三年在王府置谘议官,掌谘谋众事。见《明史·职官四》。
指势要之官。宋陆游《感遇诗》:“仕宦五十年,终不慕热官。”
官名。隋朝缘边交市监次官,每监置一员,视正九品; 炀帝大业三年 (607)改为互市副监,隶鸿胪寺。
官署名。简称虞衡司。明清工部四司之一。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置,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四人。南京工部虞衡清吏司亦郎中一人,主事二人。掌理采捕山泽鸟兽之肉、皮革、骨角、羽毛等物,并司制造军装、
①官同者称友。西周金文中,与大史官同者称大史友,与内史官同者称内史友。春秋金文中称官同者为朋友。《王孙遗者钟铭》: “用宴以喜,用乐嘉宾父兄,及我朋友。”《诗 ·大雅·假乐》: “之纲之纪,燕及朋友。
官名。国民党政府时期设置,见“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
官名。清置,员额一人,为理藩院的佐官。见“理藩院”。
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所设专门委员会之一。见“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
见“三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