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府录事曹
公府诸曹之一。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始置录事参军,掌各曹文书,纠查府事。南朝宋以后以录事为公府诸曹之一。《宋书·百官志上》说:“今诸曹则有录事、记室……右户、墨曹,凡十八曹参军。”南齐公府沿置,北魏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及北周大丞相府亦置录事参军。
公府诸曹之一。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始置录事参军,掌各曹文书,纠查府事。南朝宋以后以录事为公府诸曹之一。《宋书·百官志上》说:“今诸曹则有录事、记室……右户、墨曹,凡十八曹参军。”南齐公府沿置,北魏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及北周大丞相府亦置录事参军。
官名。见“司右中大夫”。
县级行政官署。战国、秦、汉皆称。即县官署、县衙门。汉朝郡国行政官署称府,县官署称廷。《后汉书·郭太传》:“早孤,母欲使给事县廷。”
满语官名。汉译为“侍郎”。
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置,为礼制局属官,掌讨论宫室、车服、器用、冠婚、丧祭制度沿革。宣和二年(1120)罢。
官名。即镇军将军的司马,位在长史之下,员一人。西晋时秩千石,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五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仍五品上,北周定为五命。宋朝亦有其名,而罕除授。
郡门下吏名。《隶释》五东汉《巴郡太守张纳碑》有录事掾,位次主记掾;晋代郡府置录事史,见《晋书·职官志》。参见“录事”。
官名。三国魏置。北魏沿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职员令定为八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变。北齐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八品。杂号将军名,三国魏置,掌帅军征伐。《三国志·魏书·田豫传》:“遂转豫为汝
官名。唐朝十六卫将军之一,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左屯卫将军置,二员,从三品,佐左威卫大将军掌宫禁宿卫,督其属。辽朝亦置,为加官。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总统府设置,掌接待、传达之事,其机构称承宣司。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会福总管府,掌江淮地区大护国仁王寺田产。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七年(1290)。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