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元丰改制

元丰改制

宋神宗元丰三年(1080)至五年的官制改革。宋初建官沿袭五代,三师、三公不常置,宰相不专任三省长官,中书省、门下省列于皇城之外,又别置中书于禁中,是为政事堂,与枢密院对掌大政。天下财赋,内庭诸司,中外管库,皆隶三司。中书省但掌册文、覆奏、考帐; 门下省主乘舆八宝,朝会板位,流外考较,诸司附奏挟名而已; 尚书省仅掌集议、定谥及祠祭受誓戒等事。三省、六部、二十四司类以他官主判,其正官皆不领本司之事,止叙位禄。给事中不封驳,中书舍人不草诏令,谏议大夫不规谏,起居郎不记注,司谏、正言非特旨不领谏职。别以差遣分治中外之事,以京朝官出领各种差遣。又置殿阁学士、待制、直阁及三馆诸职,以宠待文学之士。其任官之别,遂有官、职、差遣之分。神宗元丰三年,制定寄禄新格,以原散官开府仪同三司等为新寄禄官。五年,废三司,依《唐六典》设三省、六部、二十四司及诸寺监,皆置正官为职事官,枢密院依旧。文、武散官皆罢,唯蕃兵、蕃官仍授。

猜你喜欢

  • 胶工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皮下大夫胶工中士佐官,正一命。

  • 平县

    汉朝根据县府政务繁简,分为剧县、平县,两者官员的侍遇有所不同。东汉安帝时规定,长吏如非父母丧无故去职者,剧县十岁,平县五岁以上,乃得重新叙用。

  • 祠部郎

    官名。魏晋南北朝为尚书祠部曹长官通称,亦称祠部郎中,资深勤能者可转侍郎。多以明礼通儒充任。魏、晋、宋六品,梁五班,陈四品、六百石,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郎中为五品上,郎从五品中,二十三年皆称

  • 侍御师

    官名。北魏置,为皇帝及皇后等看病。北齐属门下省尚药局,员四人,六品。官名。皇帝的医官,即御医。《资治通鉴》梁天监七年:“三月戊子,魏皇子昌卒,侍御师失于治疗。注:“医师侍御左右,因以名官。后魏之制,太

  • 令人

    命妇封号。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命妇封号,寄禄官太中大夫以上、职事官未至侍郎者,其妻封令人。外命妇名。宋置,其地位在硕人之下,恭人之上。

  • 近官

    泛指在朝廷任职的大臣。《国语·晋语四》:“胥、籍、狐、箕、栾、郤、柏、先、羊舌、董、韩、寔掌近官。”韦昭注:“十一族,晋之旧姓,近官朝廷者。”泛指经常接近帝王的官员。《后汉书·杨震传》:“公府外职,而

  • 车将

    官名。秦置,西汉因之。主车郎,掌宿卫,出充车骑,秩比千石。东汉省。官名,秦置,汉因之,为郎中令属官,掌车郎;车郎主车。《汉书·百官公卿表》:“郎中有车、户、骑三将,秩皆比千石。”注:“郎中令主郎中,左

  • 将佐

    西夏军队职官。在行主之下,权正首领之上。分步、马两种。指高级军官。《晋书·刘琨传》:“每见将佐,发言慷慨。”

  • 阶官

    仅表示官员级别而无实际职务的官,即“散官”,见该条。

  • 县警察所

    官署名。清末置县警察公所,民国初沿置,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9年)一月八日公布《划一现行地方警察厅组织令》,规定已办巡警的各县设置警察事务所,由县知事监督指挥。次年八月公布《县警察所官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