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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法律馆提调

官名。清末修订法律馆属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定额二人,正三品,简任。掌承修订法律大臣之命,总管馆中一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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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朝散

    朝散大夫简称。官名。是“朝散大夫”的简称。唐朝白居易《长庆集·闻行简恩赐章服喜成长句寄之》诗:“吾年五十加朝散,尔亦今年赐服章。”参看“朝散大夫”条。

  • 举削

    官场用语。又称奏削。即宋朝州以上官府和中级以上官员每年荐举选人改京朝官或任某种差遣的定额。参见“削”。

  • 泉府官

    泛指泉府官员,参看“泉府”、“泉布”条。

  • 司谏上士、中士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司谏中士二人,掌教万民以道德艺业。北周地官府保氏下大夫所属有司谏上士,正三命;司谏中士,正二命。掌同《周礼》之司谏。

  • 太史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太史司次官,佐太史中大夫掌历法的编撰。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官名。北周置,辅助太史处理事务,见“太史中大夫”。

  • 户部五科

    明初户部分司之制。洪武六年(1373)于户部下置,一科、二科、三科、四科、总科共五科。每科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四人,唯总科郎中、员外郎各二人,主事五人。八年,因事务繁剧,每科设尚书、侍郎各一人,

  • 市财政局

    市政府的属局之一。国民党政府设置,以局长为主官。掌理财政收入支出及预算编制事项,公产的管理及处分事项,公营事业的经营管理事项,土地测量登记事项,土地使用征收事项,地价的查估、土地税的规划征收及其他土地

  • 河吞大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城守尉”。

  • 制敕院

    官署名。宋朝中书属吏堂后官以下官吏办公场所。

  • 司空司直

    官名。东汉末曹操置为司空府僚属,掌监察。《三国志·杜畿传》: “太祖以畿为司空司直。”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为司空的属官,掌监察。《三国志·魏书·杜畿传》:“太祖以畿为司空司直,迁护羌校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