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任官的年龄限制

任官的年龄限制

官吏任用限制之一。汉制,博士限年五十;从军至五十六岁衰老免归者得为亭长;又选举孝廉有限年四十的规定,则其入仕当在四十以上;博士弟子限年十八以上,一岁课试,通一艺者得补官,则其任用年龄至少当在二十左右。不过汉代又规定有奇才异行者不拘年龄。可知其时任用官吏在年龄上限制不严。南朝宋齐以后,规定甲族以二十登仕,寒门则三十试吏。梁天监四年(公元505年)规定,年末三十, 不通一经,不得解褐;若才学出众, 则勿限年次。陈制同梁。唐代任官,前期年龄限制较严,后期年龄限制较松,而以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六月为界。在此以前,依《循资格》的规定,年三十始可出身,四十乃得从事;在此以后规定, 凡有才优业异操行可明者,任吏部临时擢用。另外,对于亲民之官,唐制则有一定的年龄限制。凡要官儿子,年少未经事者,不得作县官亲民。五代时亦有年少未历资考者不得注拟县令的规定。

猜你喜欢

  • 汉安都护

    官名,掌总统西方。《后汉书·孝献帝纪》:“省扶风都尉,置安汉都护。”注:“扶风都尉,比二千石,武帝元鼎四年置,中兴不改,至此以羌扰三辅,故省之。置都护,令总统西方。”

  • 白渡盐马司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五年(1372)置于四川白渡地方,掌该处盐政、马政。设司令,以掌选官为之,司丞,以内使为之。十三年罢,寻复置。十五年改设大使、副使各一人进行管理。后革。

  • 太子内坊局令

    官名。唐朝太子内功局长官,置二人, 从五品下, 掌东宫閤门及宫人粮禀。 其初称典内,隶东宫。玄宗开元二十七年(739)改隶内侍省,始称令。

  • 直华文阁

    官名。南宋光宗庆元二年(1196)置,为特恩所授贴职。官名。南宋庆元二年(公元1196年)置,为贴职之一。

  • 南部大夫

    官名。北魏置,尚书省南部曹次官,管理南部各州郡事务。《魏书·王宪传》: “(王嶷)稍迁南部大夫,高祖初,出使、巡察青、徐、兖、豫,抚慰新附,观省风俗。还,迂南部尚书。”亦有以他官兼录者。孝文帝太和(4

  • 振武营

    军事编制。明世宗嘉靖二十四年(1545)于南京设置,为京营之一。简选各营精锐兵卒三千人,以勋臣统领,别设场进行训练。但营卒多无赖子弟,骄横不法,甚至哗变殴死督储侍郎。隆庆元年 (1567)罢。

  • 右飞龙院

    官署名。五代后唐明宗长兴元年(930)分飞龙院为左、右,以小马坊为之,掌马牧之事。

  • 主客员外郎

    官名。隋文帝开皇六年(586)置,为礼部主客司之副长官,员一人,佐长官侍郎掌司事。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称司蕃承务郎。唐高祖武德三年(620) 复旧称。置一员,从六品上,佐长官郎中掌司事。五代沿置

  • 高等审判分厅

    官署名。清末各省高等审判厅分设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定四级三审制,省城设高等审判厅,距省城较远的大商埠得设分厅(如天津)。设民、刑各一庭,置推事六人(一人为推事长),并典簿、主簿、录事等。管辖

  • 军计司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由兵部职方司、练兵处考功科归併设立。掌陆军官佐之补官任职,旗绿防营员弁之叙功、议过等项事宜。辖考绩、策勋、恤赏、议罚四科。置司长一人掌司事,下设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