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事府典军
官名。唐朝王府亲事府长官,置二员,正五品上,统亲事亲兵守卫、陪从,兼知鞍马。
官名。唐朝王府亲事府长官,置二员,正五品上,统亲事亲兵守卫、陪从,兼知鞍马。
官署名。民国置,为县行政机关,受省政府指挥监督,处理全县行政事务。设县长一人,所属有警察、财政、建设、教育等局。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九月国民政府公布的《县组织法》规
官名。全称“钦命出使大臣”。清末派驻外国的高级官员。光绪元年(1875)设。初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所辖,二十七年,改归外务部。三十三年始定三等制: 头等,秩一品; 二等,秩二品; 三等,秩三品。其职掌为
官名。十六国汉置。《晋书·石勒载记上》:“刘聪以平幽州之勋,乃遣其使人柳纯持节署勒大都督陕东诸军事,骠骑大将军、东单于,侍中、使持节、开府、校尉、二州牧、公如故。”
清朝河道总督之俗称。清朝对河道总督的别称。见“河道总督”条。
明初户部分司之制。洪武六年(1373)于户部下置,一科、二科、三科、四科、总科共五科。每科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四人,唯总科郎中、员外郎各二人,主事五人。八年,因事务繁剧,每科设尚书、侍郎各一人,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协助总圣库管理库藏出纳之事,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将军。
北周之制,称诸候与州县官为外命。参见“内命”。
南宋乡兵忠义巡社统兵官。参见“社长”。
官名。元代于诸路总管府分设织染杂造二局,织染局置局使、副使各一人;杂造局置大使、副使各一人。明代并织染杂造为一局,隶于府、州。王圻《续文献通考》记其职掌为“典织造。凡钱币有常数,丝与练染之费,并给于府
官名。清朝内务府都虞司之职官。额设五人。佐郎中理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