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军断事司
官署名。初明太祖洪武十七年 (1384)于五军都督府各置左、右断事二人,提控案牍一人,并从九品。二十三年升断事正五品,总治五军刑狱。又分设五断事司,各置稽仁、稽义、稽礼、稽智、稽信五人,俱正七品,分理五军府刑名。建文 (1399—1402) 中罢。
官署名。初明太祖洪武十七年 (1384)于五军都督府各置左、右断事二人,提控案牍一人,并从九品。二十三年升断事正五品,总治五军刑狱。又分设五断事司,各置稽仁、稽义、稽礼、稽智、稽信五人,俱正七品,分理五军府刑名。建文 (1399—1402) 中罢。
官名。简称贵州司郎中。① 明清户部贵州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永乐十八年(1420)设一人,宣德(1426—1435)中增设二人,南京户部贵州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
见“格格”。
官名。唐、宋中书舍人的别称。见明杨慎《艺林伐山》七《小凤》。
武官名。为圆明园护军营的主管, 见“圆明园护军营”。
官名。金置,秩从六品,管理卫绍王家属。同提举佐之,秩从七品。天兴元年(公元1232年)始听卫绍王家属自便。
官名。即刑部尚书,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刑部尚书。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刑部尚书为司刑太常伯。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刑部尚书》。
谏诤之官的统称。历代之设,名目不一。汉朝有谏议大夫。唐朝、宋神宗元丰(1078—1085)以后,为左右散骑常侍、左右谏议大夫、左右补阙 (司谏) 、左右拾遗(正言)统称。明朝沿用之。掌谏诤的官员称谏官
官名。东汉献帝时置,张济、曹操、刘备皆曾任之。三国魏时与镇西、镇南、镇北将军合称四镇将军,多授持节都督,出镇方面,二品。位在征东将军下,一般不与征东将军并置。蜀、吴亦置。晋朝定为三品,如为持节都督,则
官署名。明朝太子东宫六局之一。洪武二年(1379)始置,设局郎一人,丞一人,以宦官为之,掌兵仗车舆。洪武二十八年,改为典兵、典乘二局(原典翰局罢,故仍为六局),各置局郎一人,正五品,局丞二人,从五品。
官名。即皇城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