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公人与吏人合称。担任管理仓场、库务、馆驿、津渡、纲运、牢狱等具体事务者,通常称为公人,有衙前、专副、库子、秤子、拣子、掐子、所由、拦头、狱子、杖直等名目。担任狱讼、帐目、遣发、书写等文职者,通常称
官署名。元文宗天历元年(1328)立大元兴规运提点所,置官五员。三年,改为都司,秩正四品,隶隆祥使司。掌营缮工程。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
官名。隋朝始设,又称“尚书都事”。隋初改尚书都令史为尚书都事,置八人,正八品,为尚书都省处理日常事务的官员。掌文书收发,稽察缺失,监印给纸笔等事。炀帝大业三年(607),移其职属都司郎(即左、右司郎中
北洋政府时期国务院内部的临时机构。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北洋政府公布《法权讨论委员会条例》,在国务院内设置法权讨论委员会,掌理讨论关于收回法权的准备实行和善后事宜。设委员长、副委员长各一人,由大总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左武伯中大夫属官,统禁军羽林士,负责皇帝临朝及出行的侍卫,下设左羽林率中士、左羽林倅长下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
官署名。唐置。《新唐书·百官四上·左右领军卫》:“左右领军卫,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掌同左右卫(掌宫禁宿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射声番上者,分配之。凡分兵主守,则知皇城西面助辅及京城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彝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类名。国民党政府设置,见“政务官”。
郡散吏名。汉代置,无实际职掌,考见“议曹掾吏”。
参见“十明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