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记主簿
官名,东汉置,为郡太守属吏,掌簿录书记。《三国志·蜀书·刘巴传》注引《零陵先贤传》:“年十八,郡属户曹史主记主簿。”
官名,东汉置,为郡太守属吏,掌簿录书记。《三国志·蜀书·刘巴传》注引《零陵先贤传》:“年十八,郡属户曹史主记主簿。”
官名 金置,属国史院。女真、汉人各四人,秩正八品。大定十八年(公元1178年) 用书写出职人。明昌二年(公元1191年)置契丹编修三人,添女真编修一人。
官名。元至大四年(公元1311年)置尚牧所,属宣徽院,秩从五品,设提举二人为主官,下设同提举、副提举、吏目各一人。
官名。明朝上林苑监置。一人,正六品,为监正佐官。详见“上林苑监左监副”。
官员降罚方式之一。清乾隆时湖北按察使周季尝袒庇属员,褫职,免治罪。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规定, 褫职与免官均为县知事惩戒的第一等。同年又规定文官惩戒的第一种亦是褫职,自受处分之日起,非经
明清时状元别称之一。因居鼎甲之首而得名。
官署名。即“都督中外诸军事”府的简称。北朝置。设长史、司马、司录、从事中郎、掾、属、诸曹参军、行参军等府佐。因北魏末高欢父子、西魏宇文泰及北周时宇文护等皆以“都督中外诸军事”身分控制朝政,故府佐的实际
见“门下督盗贼”。官名,汉置。1、为王府属吏,掌巡察防盗,察视往来人等。《汉书·武五子传》:“(昌邑王府)督盗一人,别主徼循,察往来者。以王家钱取卒,迾宫清中备盗贼。”2、“门下督盗贼”的简称。
官署名。北宋初年置,下分三库。真宗景德元年(1004),并为一库。掌收储铁、木、铅、锡、羽翎等材料,以供作坊之用。设监官,以京朝官、内侍充任。初隶三司提举司,神宗熙宁 (1068—1077) 中改隶军
官名。见“前侍伯中大夫”。
见“海关监督”。专职道员名。清代通商各关,多设关道管理,津海关归直隶津海道管理,山海关归奉天奉锦山海道管理,东海关归山东登莱青道管理,均隶属于北洋通商大臣。镇江关归江苏常镇通海道管理,江海关归江苏苏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