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学校
高等教育机关。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七月,国民党政府公布《专科学校组织法》,分为工、农、商、医、艺术、音乐、体育等类,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国立专科学校由教育部审察全国各地情形设立,如在杭州设立艺术专科学校,在上海设立音乐专科学校;由各省或直辖市政府设立的为省立或市立专科学校,由私人设立的为私立专科学校,其设立、变更与停办均须呈报教育部核准。
高等教育机关。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七月,国民党政府公布《专科学校组织法》,分为工、农、商、医、艺术、音乐、体育等类,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国立专科学校由教育部审察全国各地情形设立,如在杭州设立艺术专科学校,在上海设立音乐专科学校;由各省或直辖市政府设立的为省立或市立专科学校,由私人设立的为私立专科学校,其设立、变更与停办均须呈报教育部核准。
官署名。北齐置,掌管邺城东市的事务,设令、丞为长贰,属司州牧。
官名。亦称“内务府总管大臣”,简称“内务府总管”。清朝内务府之长官。总掌本府之政令,凡本府职官选除、仓储、财务、工程、刑罚及宫廷典礼、宴飨、祭祀、膳食、服御、赏赍、供应诸事,皆核夺处理。顺治十八年(1
北洋政府于民国四、五年(公元1915~1916年)间实行学绩试验,于各道设“道试”,京兆属县试与道试相同。道试在道尹所在地举行,每二年一次。道区内中学毕业生或有同等学力、相当资者均可应试。设典试官一人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属官,正一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渔人中士四人,下士四人,掌捕取鱼类以供膳羞。北周仿佛其意,置掌堰下士,正
官名。①秦、汉时“黄门侍郎”或“给事黄门侍郎”省称。②金章宗泰和二年(1202)置,内侍寄禄官之一,从六品,作内侍局御直、内直有年劳者升进之用。官名。秦和西汉郎官给事于黄闼(宫门)之内者,称黄门郎或黄
官署名。北宋置,属司农寺,掌修缮仓屋事。哲宗绍圣元年 (1094) 废,以其事归将作监。
官名。北魏置。《魏书·尉古真传》:“(尉诺) 除平东将军,赐爵安乐子。从讨姚平,还,拜国部大人。”参见“大人”。
官名。金设于翰林学士院,秩从七品。元翰林兼国史院、蒙古翰林院各置五员,从七品。官名。金置,属翰林学士院。员额二十四人,汉人、女真人、契丹人并用,其中汉人十人,女真、契丹各七人。掌文词之事。元承金制于翰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典驼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职官。宣统二年 (1910) 设,俱以正参领 (正三品) 以次军官充之,无定员。驻札各省,掌调查各省军人、军事之情况,以报告本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