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明初户部陕西部、刑部陕西部均置,各一人,从五品。协郎中掌本属部之事。参见“陕西部”。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省政府。行政院为统一各省地政机关,于民国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三月十四日公布《省地政局组织通则》,规定各省设置地政局,管理全省地政事项。设局长一人(亦可由民政厅长兼任
见“金吾街仗司”。
官名。《周礼》秋宫之属有掌交中士八人,掌巡行邦国,结好诸侯。北周仿《周礼》之制置掌交上士,正三命;掌交中士,正二命。属秋官府蕃部中大失。
官名。东汉末置,十六国后秦、后凉、西秦、北凉及北魏置。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未载,二十三年复次职令,定为四品。杂号将军名,东汉末置,献帝建安四年鲜于辅曾任此将军,掌征伐或驻守。其后,三国
南朝陈宁远、安远、征远、振远、宣远将军的合称。详见各条。
官名。五代始置,为侍卫亲军马军统兵官之一,位都指挥使下、都虞候上。宋朝沿置,为三衙军职之一,侍卫亲军马军司副长官。一员,徽宗政和四年 (1114) 定品序在正任观察使之上,正五品。武官名。见“侍卫亲军
官署名。设于元武宗至大三年(1310)六月,秩正三品,领大崇恩福元寺钱粮,下设提举司、资用库、大益仓。十一月,改为隆禧院。
官制用语。初指兼领、暂代,即已有本官本职,又暂行他官他职,而不居其位,不任其官。魏晋南北朝多为暂摄之意,常有以卑官领高职、以白衣领某职者。唐、五代以亲王、宰相为京兆、河南牧、大都督、大都护、节度使者谓
清朝县典史之别称。民国军制,军官分初级、中级、高级。初级军官称尉,分上尉、中尉、少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