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上供案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户部五案之一。掌诸州上供钱帛。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户部五案之一。掌诸州上供钱帛。
官名。清朝都察院所属京畿道之主官。掌道事。乾隆十四年(1749)升为首道,参治院事。定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人,御史满、汉各一人。皆为正五品。
官名。清末始置,北洋政府沿设,为税务处提调的副职。见“税务处”。
典签的别称。掌处理文书。南朝时,皇帝在各王国设此官,以皇帝的近侍充任,名为典领文书,实则监视诸王行动,其权甚大,故称签帅。《梁书·江革传》:“时少王行事多倾意于签帅,革以正直自居,不与签帅等同坐。”对
①西魏、北周府兵领兵机构。《北史》卷六○传论: “每大将军督二开府,凡为二十四员,分团统领,是二十四军。每一团,仪同二人。自相督率,不编户贯。”②隋唐府兵基层组织。隋朝左右卫、武卫、武候、领军府及东宫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工商部。其职掌为:一、劳工团体之指导监督事项;二、工厂矿厂之监督检查事项;三、工人教育事项;四、工人失业及意外事件之救济事项,五、工人保险及劳工银行合作社之筹设事项;六、工人
官名。晋朝置,黄颖曾任此职,见《隋书·经籍志》,当为州属官。州学官名。《隋书·经籍志一》有儒林从事黄颖注《周易》四卷,惟不知为何州。
官名。秦、汉为太子率更令副贰,秩四百石。两晋南北朝沿置。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九品,梁流外七班。北齐置为太子率更寺次官,九品。隋、唐沿置,隋从八品,唐从七品上。辽唯存其名。官名。为令之副
官名。明朝各衙门吏员。亦为选举途径之一。凡外府、外卫、盐运司首领官,中外杂职,入流、末入流官,多由吏员承差等选。明初一品、二品衙门掾吏,正八品出身,为吏员中上等,仅次于一品衙门提控,二品衙门都吏。后多
即“五计司”。
见“玉人”。官名。春秋时楚国设置,为掌治玉之官。刘向《新序》卷五有荆人卞和“奉玉璞而献之武王,武王使玉尹相之”的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