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苑监
此为三十六位苑监的合称。苑监是养马苑的长官,掌管养马事务,由郎官担任。《三辅黄图·苑囿》:“三十六苑,《汉仪》注:太仆牧师诸苑,三十六所,分布北边西边,以郎为苑监,宦官奴婢三万人,养马三十六万匹。养鸟兽者通名为苑,故谓牧马之处为苑。”
此为三十六位苑监的合称。苑监是养马苑的长官,掌管养马事务,由郎官担任。《三辅黄图·苑囿》:“三十六苑,《汉仪》注:太仆牧师诸苑,三十六所,分布北边西边,以郎为苑监,宦官奴婢三万人,养马三十六万匹。养鸟兽者通名为苑,故谓牧马之处为苑。”
官名。明永乐元年 (1403) 置。见“礼曹清吏司”。
官制用语。宋朝非科举中第,而由军班、进纳、捧香恩例、上书献策、勤王、守御、捕盗、奉使等途径补授官职者,包括公人、吏人、作匠、技术人(如医人) 出身者,皆属杂流。其迁官至武功大夫止,破格迁横行者,恩数、
官名。隋朝陇右牧属官,置一员,视正八品。
官名。秦汉以来,历朝置宗正管理皇族事务,北魏始改此名。多以宗室担任,或亦任外姓。《魏书·良吏·窦瑷传》: “除大宗正卿,寻加卫将军。宗室以其寒士,相与轻之。瑗案法推治,无所顾避,甚见仇疾”。北魏孝文帝
官名。宋以开封、祥符两县为京县,以京朝官知县事,其下置丞、主簿、尉,分设士、户、仪、兵、刑、工六案。
官署名。唐武则天垂拱二年 (686),来俊臣为左台御史中丞,召集无赖数百人,令其告事,共为罗织。载初元年 (689)于丽景门别置推事院,作大枷凡十号。专令来俊臣推勘,亦号新开门。入新开门者,百不存一。
清末置,为内城巡警总厅的长官,员额一人。隶属于巡警部时期,秩正四品,隶属于民政部时期升为从三品。
参见“太子三校”。
见“提举保甲司”。
吏员名。明清时山阳县(明代属南直隶,清代属江南)有堤官一人,秩未入流,掌守护河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