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郎将
官名,也称中郎三将,秦属郎中令,汉属光禄勋。三中郎将指五官中郎将、左中郎将、右中郎将。《后汉书·百官二·光禄勋》:“光禄勋,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宿卫宫殿门户,典谒署郎更直执戟,宿卫门户,考其德行而进退之。郊祭之事,掌三献。丞一人,比千石。”“五官中郎将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主五官郎……凡郎官皆主更直执戟,宿卫诸殿门,出充车骑。唯议郎不在直中。”“左中郎将,比二千石。本注曰:主左署郎。”“右中郎将,比二千石。本注曰:主右署郎。”
官名,也称中郎三将,秦属郎中令,汉属光禄勋。三中郎将指五官中郎将、左中郎将、右中郎将。《后汉书·百官二·光禄勋》:“光禄勋,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宿卫宫殿门户,典谒署郎更直执戟,宿卫门户,考其德行而进退之。郊祭之事,掌三献。丞一人,比千石。”“五官中郎将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主五官郎……凡郎官皆主更直执戟,宿卫诸殿门,出充车骑。唯议郎不在直中。”“左中郎将,比二千石。本注曰:主左署郎。”“右中郎将,比二千石。本注曰:主右署郎。”
官名。见“公府法曹”。
官名。辽南面官,非常置。临时差朝官分使诸道审决冤滞案件。圣宗统和九年,命邢抱朴等五员分决诸道滞狱。官名。辽置,属南面分司官,分使诸道,审决积压的刑狱案件。《辽史·圣宗纪》记统和九年(公元991年)三月
官名。参见“纂修”。官名。清始置于国史馆,员额满四人,以内阁侍读学士、侍读中书及部属、科道等官派充;汉六人,以翰林院侍读学士以下各官派充,总掌国史编纂之事。北洋政府时期于国史馆、礼制馆、修订法律馆均置
官署名。北宋置于澶州,掌就近治理河渠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或置外都水使者领之。又置南、北外都水丞司,以外都水丞领之,分治河事。徽宗宣和三年(1121)罢。南宋高宗绍兴九年(113
官署名。明朝设置于辽东地区,掌食盐生产、运销之政。设提举,正七品,同提举,正八品,副提举,正九品,及各盐场盐课司、各盐仓大使、副使等职。
官署名。即门下省,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名门下省。参见“门下省”。官署名,唐武后垂拱元年改门下省曰鸾台。见《新唐书·百官二·门下省》,参看“门下省”条。
官名。明朝军制,大同地区总兵官挂印称将军者,曰征西前将军。参见“总兵”。
官名。辽北面官。长宁宫都部署司官员,协助都部署处理日常事务。
僧官名。金置,见“都纲”。
官名。即“精膳清吏司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