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州
唐贞观七年 (633) 改州置, 治所在平南县(今广西平南县)。《元和志》 卷37龚州: “因龚江为名。”辖境相当今广西平南县地。天宝元年 (742)改为临江郡,乾元元年 (758) 复为龚州。北宋政和元年 (1111) 废。三年 (1113) 复置,南宋绍兴六年(1136) 又废。
唐贞观七年(633年)置,治平南县(今广西平南县)。属岭南道。以龚江为名。辖境相当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地。北宋政和元年(1111年)废,三年复置。南宋绍兴六年(1136年)废入浔州。
唐贞观七年 (633) 改州置, 治所在平南县(今广西平南县)。《元和志》 卷37龚州: “因龚江为名。”辖境相当今广西平南县地。天宝元年 (742)改为临江郡,乾元元年 (758) 复为龚州。北宋政和元年 (1111) 废。三年 (1113) 复置,南宋绍兴六年(1136) 又废。
唐贞观七年(633年)置,治平南县(今广西平南县)。属岭南道。以龚江为名。辖境相当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地。北宋政和元年(1111年)废,三年复置。南宋绍兴六年(1136年)废入浔州。
东汉建安二十年(215)分汉中郡置,属益州。治所在西城县(今陕西安康市西北)。辖境相当今陕西石泉县至安康市间汉水流域一带。三国魏改名魏兴郡。隋大业初复改金州为西城郡,治所在金川县(今安康市)。唐初又改
即今福建柘荣县。元末有袁天禄兄弟占据,称泰安社,元授以江西行省参政。明初纳款。正统六年 (1441) 置柘洋巡司,属霞浦县。1938年设柘洋特种区。
即钳恭州。治所在今四川泸定县境。
在今内蒙古准格尔旗东北境。《清一统志·鄂尔多斯》:大昆兑河“在左翼前旗东北七十里。源出平地,东南流入黄河”。
在今山东枣庄市西。《方舆纪要》卷32滕县:巨山“张裴《纪略》曰:巨山盘郁翁葱,下有水,曰圣泉,不涸不盈,味甘而冽”。
在今河北高碑店市东南。源于今市东南十五里龙堂村,有泉数派,合而为一,东南经新城镇,南流入白沟河。《清一统志·保定府二》: 紫泉河,“相传元泰定中,水色一夕忽紫,故名”。
即今安徽涡阳县东北二十六里龙山乡。北齐置龙山县于此。
治所在邻山县(今四川大竹县东南)。《宋史·地理志》 作“隣州”。
清置,属定襄县。在今山西定襄县东北二十六里芳兰村。
即今海南省儋州市。1958年儋县迁治于此。1993年改设儋州市。在海南省儋州市东南部。市人民政府驻地。面积323平方千米。人口6.1万。镇人民政府驻那大。清初建村,雍正十三年(1735年)以那恁与大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