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卫
清雍正六年(1728) 改雷波长官司置,属叙州府。治所即今四川雷波县。乾隆二十六年(1761) 改为雷波厅。
清雍正六年(1728年)改雷波长官司置,治今四川省雷波县。属叙州府。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升为厅。
清雍正六年(1728) 改雷波长官司置,属叙州府。治所即今四川雷波县。乾隆二十六年(1761) 改为雷波厅。
清雍正六年(1728年)改雷波长官司置,治今四川省雷波县。属叙州府。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升为厅。
南齐置,属武平郡。治所在今越南永富、北太两省境。后废。
清置,即今贵州黔西县西五十里西溪乡。旧有外委驻守。
即今广东清远市东南龙塘镇。清有外委把总驻防。
即今四川乐至县西北二十五里放生乡。清光绪 《乐至县志》 卷2: 咸丰十年 (1860),“张逆(指白莲教首领张子总) 复夥彭匪犯县西放生铺、高寺场等处”。
元改高罗寨长官司置,属四川行省。治所在今湖北宣恩县南高罗镇。元末明玉珍改为安抚司。
亦作马场河。在今安徽无为县东北六十里。濡须水分流。《方舆纪要》卷26无为州:马肠河在“州东北六十里,其上流二十里曰运河,西接巢湖,东汇于马肠河,达于江”。《明史·太祖纪》:元至正十五年(1355),朱
北周保定初置 (一说隋开皇三年),为高渠郡治。治所在今四川盐亭县西十六里。隋大业三年(607) 废。
元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大同府置,治所在大同县(今山西大同市)。辖境相当今山西内长城以北, 内蒙古大青山以南地区。明洪武二年(1369)复改大同府。元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改大同府置,治大同县
金废平恩县为镇,属曲周县。即今河北曲周县东南西呈孟乡。
“札”又作“扎”。外蒙古旧部名。原为17世纪时喀尔喀三部之一。清雍正九年(1731年)后为喀尔喀四部之一。所部十九旗,会盟于札克河源毕都哩雅诺尔。牧地约当今蒙古国戈壁阿尔泰省和扎布汗、库苏古尔、乌布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