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利水
即今新疆和田、皮山县境之喀拉喀什河。《魏书·西域传》 于阗:“城西五十五亦有大水,名达利水,与树枝水会,俱北流。”
即今新疆和田、皮山县境之喀拉喀什河。《魏书·西域传》 于阗:“城西五十五亦有大水,名达利水,与树枝水会,俱北流。”
①北魏献文帝置,治所在团城(今山东沂水县)。辖境相当今山东沂水、沂源、蒙阴、莒县、莒南、日照及江苏赣榆等县市地。太和二十二年(498)改南青州。②北魏孝昌元年(525)置,治所在下邳县(今江苏睢宁县西
在今湖北阳新县西。《方舆纪要》卷76兴国州:石榴山“在州西五十里。有石榴山洞,四面险阻,人多避难于此”。
即今江西浮梁县东北瑶里镇。清同治 《江西全省舆图》 卷12: 浮梁县有窑里。
今广西金秀、荔浦、平乐三县境内的荔浦河。《方舆纪要》 卷107平乐县: 荔水在 “府西四十里。自修仁县流经荔浦县,又东北流入界,至府西七里曰荔浦江口,入于漓”。
①在今福建武平县南。《方舆纪要》 卷98武平县: 南安镇 “在县南。唐置镇,与武平俱属长汀县。五代时,王闽改置武平场,南安遂废”。②在今四川夹江县西北二十五里木城镇。唐代于此置南安县。《方舆纪要》 卷
在今贵州岑巩县南。明嘉靖《贵州通志》卷16思州府:打宝坡“石可凿用”。
唐武德四年 (621) 分信安县置,属衢州。治所即今浙江江山市。《元和志》 卷26: “县南有须江溪,因以为名。” 武德八年 (625) 省。永昌元年(689) 复置。五代唐长兴二年 (931) 吴越
唐天宝元年 (742) 以南安县改名,属南康郡。治所即今江西信丰县。《寰宇记》卷108虔州信丰县: “以人信物丰为名。” 乾元元年 (758) 属虔州。南宋属赣州。元属赣州路。明属赣州府。民国初属江西
隋开皇十六年 (596) 分鹿城县置,属冀州。治所在今河北辛集市东北旧城西。大业初废。
在今云南祥云县西三里。《方舆纪要》 卷117云南县: 溪沟 “源出宝泉山,东流入定边县界。夹溪十里多花卉,亦名万花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