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台 (臺) 县
隋开皇十六年 (596) 置,属棣州。治所在今山东滨州市东南蒲城乡。大业初属渤海郡。唐贞观六年 (632) 废。七年 (633) 复置,属棣州。五代周显德中属滨州。北宋大中祥符五年 (1012)省。金复置,仍属滨州。元属般阳府路。明属滨州。清属武定府。民国初属山东济南道。1928年直属山东省。1956年撤销,并入博兴县。
隋开皇十六年 (596) 置,属棣州。治所在今山东滨州市东南蒲城乡。大业初属渤海郡。唐贞观六年 (632) 废。七年 (633) 复置,属棣州。五代周显德中属滨州。北宋大中祥符五年 (1012)省。金复置,仍属滨州。元属般阳府路。明属滨州。清属武定府。民国初属山东济南道。1928年直属山东省。1956年撤销,并入博兴县。
在今福建连城县东。《方舆纪要》卷98连城县:“石门岩在县东七里。两石相峙,壁立万仞。”
西汉置,属天水郡。治所在今甘肃通渭县境。《后汉书·董卓传》 引《献帝传》曰:“(马)腾父平,扶风人。为天水兰干尉,失官遂留陇西,与羌杂居。”即此。西晋废。
北宋至道三年 (997) 置,治所在宋州(今河南商丘县南)。辖境相当今山东徒骇河东南,山东东明、河南宁陵、柘城县以东地区和江苏西北角。熙宁七年 (1074) 分为东、西二路。宋至道十五路之一,治宋州(
即今山西汾阳县北之禹门河。源出县西北张家堡西,东南流入文峪河。《方舆纪要》 卷42汾阳县: 禹门河在 “城西十里。西山诸溪之水会流于此,谓之河口,伏流潜注,东入于文湖。相传禹导洪水至此,因名”。
一作纳喇特卡伦。清乾隆年间置,即今新疆新源县东那拉提镇。道光《新疆识略》卷11:那喇特卡伦“东北至博尔柯阿满卡伦五十里”。
即今中亚锡尔河。《大唐西域记》卷1:“赭时国周千余里,西临叶河”,即此。即“药杀水”。
即今陕西洛南县东南三要镇。明、清置巡司于此。民国初置县佐。
即今南海中中国西沙群岛永兴岛西南之华光礁。1935年命名为觅出礁。1947年改名华光礁。
一名姑浦。即今安徽当涂县姑溪河。《元和志》 卷28当涂县: 姑熟水 “在县南二里,县名因此”。《寰宇记》 卷105当涂县: “此水经县市中过,按溪即因地以名之也。又按 《江源记》,姑浦口南岸立津关,讯
在今四川巫山县东北。《方舆纪要》卷69夔州府大昌县:九水坪“在县东百二十里。《志》云:其下水流环汇,因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