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方道
民国初改宁夏道置,属甘肃省。治所在宁夏县 (今宁夏银川市)。辖境相当今宁夏西北部黄河沿岸地区。民国 《朔方道志》 卷2: 朔方道 “民国建元改府为道,以宁夏字与首县同,且古为朔方,改为朔方道”。1928年废。
1913年4月置,治宁夏县(今宁夏银川市)。属甘肃省。辖宁夏、宁朔、灵武、盐池、平罗、中卫、金积、平远等县。1914年6月改名宁夏道。
民国初改宁夏道置,属甘肃省。治所在宁夏县 (今宁夏银川市)。辖境相当今宁夏西北部黄河沿岸地区。民国 《朔方道志》 卷2: 朔方道 “民国建元改府为道,以宁夏字与首县同,且古为朔方,改为朔方道”。1928年废。
1913年4月置,治宁夏县(今宁夏银川市)。属甘肃省。辖宁夏、宁朔、灵武、盐池、平罗、中卫、金积、平远等县。1914年6月改名宁夏道。
①西汉高帝六年 (前201) 置,属豫章郡。治所即今江西宜春市。《寰宇记》 卷109宜春县:“县侧有暖泉从地涌出,夏冷冬暖,清澄若镜,莹媚如春,饮之宜人,故名宜春县。” 三国吴宝鼎二年 (267) 改
①西魏废帝三年 (554) 改南荆州置,治所即今湖北枣阳市。隋大业初改为舂陵郡。唐武德三年(620) 复为昌州。五年 (622) 废。②唐武德二年 (619) 置,治所在蒲县 (今山西蒲县)。辖境相当
即今安徽绩溪县西北之大源河。宋淳熙 《新安志》 卷5绩溪县: 常水 “出黄蘖山,南流五十里合扬之水入歙县界。溉田一顷三十亩”。《方舆纪要》 卷28绩溪县 “扬之水” 条下: “常水在县西北。源出歙县界
在今浙江余杭市西南七十六里余杭镇南。宋《乾道临安志》 卷2: “南荡巡检司寨,在钱塘县界。”《方舆纪要》 卷90杭州府: 南荡 “地近南湖,宋绍兴三年置孳生马监于余杭南荡诸乡,乾道四年废南荡监,以田还
即今江西广丰县东杉溪乡。明置巡司于此。
明洪武三年 (1370) 置,属湖广都司。在今湖北枝城市东南枝城镇。后废。
①西汉元封二年 (前109) 建,在今山东泰安市东。《汉书·武帝纪六》: “秋,作明堂于泰山下。”②帝王宣明政教、祭祀祖先神灵的建筑。《三辅黄图》 卷5:“周明堂,明堂所以正四时,出教化,天子布政之宫
在今湖北孝感市孝南区东南五十里。明、清置巡司于此。
东胡的一支。秦汉时,游牧于今内蒙古西拉木伦河及洮儿河之间。附于匈奴。北匈奴西迁后,进入匈奴故地,并其余众,势力渐盛。《后汉书·鲜卑传》: “鲜卑者,亦东胡之支也,别依鲜卑山,故因号焉。”东汉桓帝时,首
明永乐五年(1407)置,属奴儿干都司。在今俄罗斯阿穆尔州黑龙江中游右岸阿剌尔山地区。后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