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 (崑) 山县
南朝梁大同二年 (536) 分信义县置,属吴郡。治所在今上海市松江县西北,昆山之北。《元和志》 卷25昆山县: “因县有昆山,故名。”陈属吴州。隋开皇九年 (589) 废,十八年 (598) 复置,属苏州,大业初属吴郡。唐复属苏州。天宝十年(751) 移治马鞍山之阳,即今昆山市。宋政和三年(1113) 属平江府。元元贞元年 (1295) 升为昆山州。明洪武二年 (1369) 复降为昆山县,属苏州府。民国初属江苏苏常道。1927年直属江苏省。1989年改设为市。
南朝梁大同二年 (536) 分信义县置,属吴郡。治所在今上海市松江县西北,昆山之北。《元和志》 卷25昆山县: “因县有昆山,故名。”陈属吴州。隋开皇九年 (589) 废,十八年 (598) 复置,属苏州,大业初属吴郡。唐复属苏州。天宝十年(751) 移治马鞍山之阳,即今昆山市。宋政和三年(1113) 属平江府。元元贞元年 (1295) 升为昆山州。明洪武二年 (1369) 复降为昆山县,属苏州府。民国初属江苏苏常道。1927年直属江苏省。1989年改设为市。
即今湖北谷城县东南三十四里庙滩镇。清有外委驻防。在湖北省谷城县东南部、汉水西岸。面积221平方千米。人口5.4万。镇人民政府驻庙滩,人口2万。清咸丰年间,汉水因洪水改道形成沙滩,人们在此垦田并建有杨泗
①在今江苏苏州市城内北隅。相传三国吴赤乌年间孙权母吴夫人舍宅为寺,名通玄寺。唐开元年间改为开元寺。后毁。五代周显德年间就其遗址建为报恩寺。因位于城北,今又名北寺。寺内有塔,始建于南朝梁时,初为十一层,
即今河北泊头市西北郝村镇。清同治 《畿辅通志》 卷49交河县图: 北有郝村镇。在河北省泊头市北部。面积93平方千米。人口3.6万。镇人民政府驻郝村,人口 1250。明永乐年间山西洪洞郝姓迁此建村,故名
即今安徽歙县南昌源河西岸昌溪乡。清乾隆 《歙县志》 卷1 《都鄙》 有昌溪村。
在今陕西丹凤县西。《左传》:哀公四年(前491),楚“左师军于菟和,右师军于仓野”。杜注:“苍野在上雒县。”春秋戎地,后入晋、楚。在今陕西省商州市东。《左传》哀公四年(前491年):楚谋北方,“右师军
明永乐五年 (1407) 属谅江府。治所在青林县 (今越南东北部海兴省之南策)。辖境相当今越南海兴省、海阳县以北地区。宣德二年 (1427) 以后入安南。
即翟柤。在今内蒙古兴和县西北。《逸周书·王会》:“《伊尹献令》,正北有且略、豹胡。”
在今河南安阳市西北武官村,为殷墟组成部分。在其处发现商代后期大型奴隶主贵族墓葬。
明永乐十九年(1421)于小彻里地置,属云南布政司。治所在今云南勐腊县境。辖境在澜沧江以东, 比今云南勐腊县大。宣德九年(1434)废入车里宣慰司。
在今四川云阳县东。《舆地纪胜》卷182云安军:天师泉“在县(旧治在今云阳镇)西二里洞灵观侧。每五月江水涨浊,一水自岩窦间溢出,甘洁清洌,足一邑之用,尽九月而止,号天师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