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麻里河
即今黑龙江省呼玛县西之呼玛河。《清太宗实录》 卷51: 崇德五年 (1640) 二月,萨穆什喀等讨博穆博果尔,“至忽麻里河分兵,各旗照派定地方攻取”。
即今黑龙江省呼玛县西之呼玛河。《清太宗实录》 卷51: 崇德五年 (1640) 二月,萨穆什喀等讨博穆博果尔,“至忽麻里河分兵,各旗照派定地方攻取”。
在今四川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东。产井盐。民国设场知事。
即今内蒙古根河市北激流河。《清一统志·黑龙江》:“金河”条谓“尼约河”等“俱出西北兴安岭,西流入额尔古讷河”。
清置,属沿河口都司。在今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河北。清于此设把总。
即今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清一统志·思恩府》:岜马镇“在土田州北岜马山下。明嘉靖七年王守仁抚定田州土目卢苏等,因分州地置十八巡司,以卢苏为岜马甲司”。古镇名。在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瑶族自治县。明嘉靖七
在今江西南城县东。《清一统志·建昌府》:兰田镇“在南城县东八十里,与新城县接界。宋置税务,元改为驿。明改置巡司。今裁”。(1)古镇名。在今江西省南城县东,属南城县。宋置税务,元改为驿,明改置巡检司,清
1945年9月置,省会在佳木斯市(今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为东北九省之一。辖境相当今黑龙江省鹤岗、汤原、通河、林口等县市以东地区。1949年撤销,地归松江省。旧省名。1945年置。省会佳木斯市。辖境相当
即今浙江三门县治海游镇。唐武德四年(621) 至七年 (624),为宁海县治。《资治通鉴》: 唐咸通元年 (860) 五月庚申,“南路军大破贼 (案: 指裘甫起义) 于海游镇”,即此。1940年以来为
即今广东化州市西南笪桥镇。清光绪 《高州府志》 卷10化州: 笪桥在 “州西南四十六里”。
明洪武二十年 (1387) 置,属镇海卫。治所在今上海市崇明县东北东沙。嘉靖中移治新城内 (今崇明县西北三星镇)。后废。明洪武二十年(1387年)置,治今上海市崇明县东北。属镇海卫。嘉靖中移治新城。三
在今云南腾冲县东北一百三十八里大塘。明、清为腾越越九隘之一。见乾隆《腾越州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