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场
在今辽宁庄河市南荞麦楞子。清初置盐场,直隶奉天府尹。光绪末于场设局,曰岫岩局,专管盐务。民国又以安凤城并入,改为庄安场,1924年增设庄凤场,以庄安场改名庄河场。
在今辽宁庄河市南荞麦楞子。清初置盐场,直隶奉天府尹。光绪末于场设局,曰岫岩局,专管盐务。民国又以安凤城并入,改为庄安场,1924年增设庄凤场,以庄安场改名庄河场。
隋开皇十年(590)置,属桂州。治所在今广西阳朔县东北二十五里官厅。《元和志》卷37阳朔县:“取阳朔山为名。”大业初属始安郡。唐武德初属桂州,元和、宝历间移治今阳朔县。南宋属静江府。元属静江路。明属桂
唐天宝元年 (742) 改宁州置,治所在定安县 (今甘肃宁县)。辖境相当今甘肃西峰市及宁县、正宁等县地。乾元元年 (758) 复名宁州。唐天宝元年(742年)改宁州置,治定安县(今甘肃宁县)。辖境约当
在今安徽滁州市西南琅琊山。北宋欧阳修《幽谷泉》 诗: “潺湲无春冬,日夜响山曲。”又称紫微泉。在今安徽省滁州市西南琅琊山。北宋欧阳修寄谢绛诗有“滁阳幽谷抱山斜,我凿清泉子种花”之句。
即今山西晋城市东南柳树口乡。《清一统志·泽州府》: 柳树店 “在凤台县 (今晋城市) 东南八十里。一名柳树隘。路通河南怀庆府清华镇。明初置巡司,后裁”。
西汉置,属临淮郡。治所即今江苏宝应县东北射阳镇。《汉书·地理志》 注: “应劭曰: 在射水之阳”,故名。东汉属广陵郡。三国时废。西晋太康元年 (280) 复置,东晋义熙九年 (413) 废。1942年
在今陕西陇县西北五十里。《后汉书·来歙传》: 建武八年 (32) 春,歙与征虏将军祭遵袭略阳,“伐山开道,从番须、回中径至略阳”。即此。
在今浙江宁海县东南。《方舆纪要》 卷92宁海县: 临门寨 “在县东二百里海头。宋置,元废”。
在今云南南华县东南。明洪武中置土巡检司于此。
西魏改南阳县置,属蔡州蔡阳郡。治所在今湖北枣阳市东南三十二里。隋大业初废。
在今山西阳城县南。1942—1945年晋冀鲁豫边区置阳南县治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