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 (嶽) 市
即今湖南衡阳市北南岳区南岳镇。《清一统志 ·衡州府二》: 岳市 “在衡山县西北三十里岳庙前。四方人民,环庙而居,为岳市。旧有巡司,今裁”。
即今湖南衡阳市北南岳区南岳镇。《清一统志 ·衡州府二》: 岳市 “在衡山县西北三十里岳庙前。四方人民,环庙而居,为岳市。旧有巡司,今裁”。
南齐置,属临漳郡。治所在今广西浦北县境。梁、陈时废。
亦作松岍岭。在今辽宁建平县北、内蒙古老哈河东,沿河南北走向山脉。隋、唐时为奚族与契丹族游牧分界线。《新唐书·地理志》: “营州西北百里曰松陉岭,其西奚,其东契丹。”古山名。即今辽宁省建平县北、内蒙古自
即浔江。指今广西平南县一段江流。《元和志》 卷37平南县: “龚江一名浔江,亦名都泥江,在县南五十步。” 《舆地纪胜》卷110浔州: 龚江,“《图经》 云: 在平南县南,西通邕、宜二江,东流藤、梧州,
①故址在今江苏苏州市城内阎桥南。民国《吴县志》卷20引《吴地记》云:“曹恭王所建。白公有诗,改名齐云楼。”宋朱长文《吴郡图经续记》卷上:“齐云楼者, 盖今之飞云阁也。”②在今陕西华县城内。《旧唐书·昭
明洪武八年 (1375) 置,属福建都司。治所在今福建福州市东北。二十一年重建。清康熙五年 (1666) 废。明洪武八年(1375年)置,治今福建省福州市东北。属福建都司。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重
一作翟泉。在今河南洛阳市东北汉魏故城内北隅。《左传》:定公元年(前509)正月,“晋魏舒合诸侯之大夫于狄泉,将以城成周”。杜预注:“狄泉,今洛阳城内大仓西南池水也。时在城外。”又作翟泉。春秋周王城池。
即今河北广宗县东北三十二里件只乡。清同治《畿辅通志》卷51广宗县:东北有件只镇。
唐至德二年 (757) 改安城郡置,治所在岭方县 (今广西宾阳县东南古城村)。辖境相当今广西宾阳县地。乾元元年 (758) 改为宾州。
明洪武二十三年 (1390) 置,属永宁卫。治所即今福建厦门市西北高浦。清顺治十四年(1657) 废。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置,治今福建省厦门市西南高浦。属永宁卫。清顺治十四年(1657年)废。
在今上海市长宁区东南部法华镇路。北宋开宝三年 (970) 始建,元、明、清时曾多次重修,近代废弃。现为上海交通大学分部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