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洪武五年 (1372) 改思州宣慰司置,属贵州布政司。治所即今贵州岑巩县。辖境相当今贵州岑巩、玉屏及铜仁县东南部地。清略有缩小。1913年废。明永乐十一年(1413年)改思州宣慰司置,治都坪峩异溪长
在今湖南道县西。唐元祐《右溪记》:“道州城西百余步有小溪,南流数十步合营溪水,两岸悉皆怪石,欹嵌盘曲,不可名状……为溪在州右,遂命之曰右溪。”《清一统志·永州府一》 引《府志》谓“有汴河池,其水流出,
唐武德五年(622)置,属山州。治所在今越南清化省清化县南境。贞观元年(627)废入建初县。
在今湖北红安县北。《方舆纪要》卷76黄安县:石门河“在县北三十五里。又有沙河亦在县北。下流俱入于东流河”。
1914年改南宁县置,为广西省会及南宁道治。治所即今广西南宁市。1946年划城区置南宁市。1951年迁治今县东北五塘镇。1953年迁今治蒲庙镇。旧县名。1914年改南宁县置,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1912年改道坞委员置,治所即今四川道坞县。1913年改为道孚县。古县名。清宣统元年(1909年)置,治今四川省道孚县。属雅州府。1913年改今名。
在东汉都城雒阳北部,今河南洛阳市东北汉魏故城内。与南宫相对。《后汉书·光武帝纪》注引蔡质 《汉典职仪》 曰: “南宫至北宫,中央作大屋,复道,三道行,天子从中道,从官夹左右,十步一卫。两宫相去七里。”
东晋太元十五年(390) 侨置,属南汉中郡。治所在今四川德阳市境。南齐属南阴平郡。后废。
在今陕西大荔县西南。《方舆纪要》卷54同州大荔县:红善泉在“州西南四十里……自平地涌出,流入渭河,州人资以灌溉”。
春秋郑邑。在今河南杞县北。《左传》: 成公十六年 (前575),“卫侯伐郑,至于鸣雁”。即此。《续汉书 ·郡国志》 陈留郡陈留县: “有鸣雁亭。”《水经·汳水注》: “汳水又东径鸣雁亭南。”春秋郑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