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屯山
在今吉林九台市境。《清一统志 ·吉林一》: 博屯山 “在 (吉林) 城西北二百里。周三十里。山北有小山,上有金罗索墓”。光绪 《吉林通志》卷18: 博屯 (一作博敦) 山 “城西北二百里,高一百步,周三十里。北有小山,上有金娄室墓”。“博屯”,满语意为 “粗豪”。
在今吉林九台市境。《清一统志 ·吉林一》: 博屯山 “在 (吉林) 城西北二百里。周三十里。山北有小山,上有金罗索墓”。光绪 《吉林通志》卷18: 博屯 (一作博敦) 山 “城西北二百里,高一百步,周三十里。北有小山,上有金娄室墓”。“博屯”,满语意为 “粗豪”。
即今山西河曲县。清乾隆二十七年(1762) 河曲县徙治于此。又作灰沟营堡。明宣德四年(1429年)置,即今山西省河曲县城。属河曲县。成化年间置恒羡仓于此,设守备。后改驻参将。清乾隆年间河曲县徙治于此。
在今山西太原市西南五十里悬瓮山下。原为纪念晋国开国君主唐叔虞而建。《水经·晋水注》:“昔智伯之遏晋水以灌晋阳,其川上溯,后人踵其遗迹蓄以为沼,沼西际山枕水,有唐叔虞祠。” 北齐天统五年 (569) 改
清科布多参赞大臣所辖二十三卡伦之一。在今哈萨克斯坦东北塞米巴拉金斯克州东南斋桑泊东北。何秋涛 《朔方备乘》 卷10: 昌吉斯台喀伦 “西至那林一百十里,喀伦西有霭图拜山”。
属西辽。在今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西南锡尔河沿岸。
金大定六年 (1166) 置,属涿州。治所即今河北定兴县。元属易州。明属保定府。民国初属直隶保定道。1928年直属河北省。在河北省中部。属保定市。面积714平方千米。人口56万。辖4镇、12乡。县人民
在今河北涞水县北。《方舆纪要》卷12涞水县:石龟山“山岭有石状如龟,内有岩,可容千百人。下有龙湫。又山左一洞,深不可测,相传外狭内宽,有路可通广昌”。
在今湖北荆门市东九十里汉水津渡。《三国志·蜀书·先主传》:曹操于当阳之长阪大败刘备,“先主斜趋汉津, 适与(关)羽船会, 得济沔,遇(刘)表长子江夏太守琦众万余人,与俱到夏口”。
唐武德五年(622)置,属源州。治所在今越南义静省香山一带。贞观十三年(639)废。
在今浙江四明山一带。《山海经·南山经》:“句余之山,无草木,多金玉。”郭璞注:“今在会稽余姚县南、句章县北,故此二县因以为名。”古山名。约在今浙江省余姚市东南车厩乡境。《山海经·南山经》:“句余之山,
亦作河湟郡。十六国前凉置,治所在黄河城(今青海化隆回族自治县西南黄河北岸)。《水经·河水注》: “河水又东北径黄河城南,西北去西平二百一十七里。” 会贞按: “湟、黄二字通用,或以此黄河为湟河之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