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刘镇
北宋置,属高唐县。即今山东高唐县南三十里南镇。旧曾置灵县于此。
北宋置,属高唐县。即今山东高唐县南三十里南镇。旧曾置灵县于此。
源出今河南商水县西,东南流经项城县南,至沈丘县南入濄河(今泉河)。《清史稿·地理志》陈州府淮宁县:“汾河自商水流入县西南,又东入项城。”汾河为今泉河上源之一。古称汾水。黄河第二大支流。在山西省中部。《
明洪武七年(1374)分临淮县置,为凤阳府治。治所即今安徽凤阳县。《明一统志》卷7凤阳府:凤阳县“以在凤凰山之阳,故名”。民国初属安徽淮泗道。1928年直属安徽省。在安徽省东部、淮河南岸。属滁州市。面
即今贵州赫章县。明初置递运所于此。清代称为赫章。
在今湖南华容县北。《方舆纪要》卷77华容县“澧水”条下:“《志》云,县治北有华容河,晋杜预所开,以通零桂之漕,北接大江,南达洞庭。今堙。”
亦作哈里宾。元置,在今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东北黑龙江下游阿纽伊河口附近。明改为哈尔分站。
又作阳石木河、养息牧河。即今辽河西支流柳河及其上游养畜牧河。明后期,东迁之蒙古察罕儿部驻牧于养善木河一带,见 《万历武功录》、《三朝辽事实录》。后金天聪八年,皇太极遣兵渡辽河,抵阳石木河立营,见 《清
北周改山北县置,为鲁阳郡治。治所即今河南鲁山县。隋开皇初改为鲁县。唐初复改为鲁山县,为鲁州治。后属汝州。明属汝州直隶州。民国初属河南河洛道。1927年直属河南省。在河南省中部。属平顶山市。面积2432
西魏改汉昌县置,属巴西郡。治所在孟津里 (今四川江油市南彰明镇)。隋开皇初属绵州,大业初属金山郡。唐武德初属绵州,先天元年 (712)改为昌明县。古县名。西魏改汉昌县置,治今四川省江油市南太平镇。隋属
在今青海海晏县西北西川河发源处。《明一统志》 卷37: 热水山 “在西宁卫城南五百里。山南出暖水,流入青海。北有泉,即西宁河源”。
隋开皇五年 (585) 置,属豫州。治所在今河南郾城县西南五里古城。十六年 (596) 为道州治。大业初属颍川郡。唐武德四年 (621) 为道州治。贞观元年 (627) 属豫州。开元十一年 (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