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镇
又作泊头、箔头、博托。俗称西包头。即今内蒙古包头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意为有鹿之地;一说即汉语“泊头”,即船舶停靠处。清康熙、雍正间,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建包头村。嘉庆十四年(1809) 置巡司, 属萨拉齐厅。 同治十年(1871)始设包头镇。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
又作泊头、箔头、博托。俗称西包头。即今内蒙古包头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意为有鹿之地;一说即汉语“泊头”,即船舶停靠处。清康熙、雍正间,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建包头村。嘉庆十四年(1809) 置巡司, 属萨拉齐厅。 同治十年(1871)始设包头镇。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
即今湖北竹山县西南官渡镇。《方舆纪要》卷79竹山县 “吉阳关” 条下: “县南百二十里有官渡堡。……为成化以后增置,为控驭之所。” 清置巡司于此。
即孟津。在今河南孟县西南、孟津县东北。《尚书·禹贡》 孔颍达疏引杜预云: “武王渡之,近世以来呼为武济。”
①北宋置,属遂宁县。在今四川潼南县西南四十里柏梓镇。②即今山西沁源县西北柏子镇。《清一统志·沁州》: 柏子镇 “在沁源县西南丛山中,近岳阳县界”。
在今湖南吉首市西南,乾州西南六十里。山势险峻,径路崎岖,苗民屡凭险为固。清严如熤《苗疆险要考》谓“乾隆初年,苇冲苗尝出劫高岩河粮船即此”。
①隋开皇九年 (589) 改象郡置,属桂州。治所在今广西鹿寨县西南雒容镇南。大业初属始安郡。唐贞观八年 (634) 属柳州,龙朔三年(663)废。乾封二年 (667) 复置,移治今柳州市东北。北宋嘉祐
亦作武宁场。即今四川万县市西南长江西岸之武陵镇。同治 《万县志》 卷8: 武陵场 “ (距县) 九十里”。古为武宁县治所。明于此设武宁巡司。
一作哈喇裕勒衮。清置,在今新疆温宿县东喀拉玉尔滚村。《林则徐日记》: 道光二十五年(1845) 二月二十五日,“至哈拉玉尔滚军台。回语谓红柳为玉尔滚,谓黑为哈喇,此台有古柳,故以取名也”。
即占婆国。在今越南中南部。约公元758年至9世纪后期亦称环王。《新唐书·南蛮传下》: “环王,本林邑也,一曰占不劳,亦曰占婆。直交州南,海行三千里。地东西三百里而赢,南北千里。”
即今山东东明县西南三春集镇。旧属河南长垣县,民国初置县佐。后划归东明县。
即察罕诺们汗旗。在今青海贵南县南,与同德县北境交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