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县
1926年改包头设治局置,属绥远特别区。治所即今内蒙古包头市。1928年属绥远省。1938年析城区置包头市。1953年撤销,并入包头市。
旧县名。1926年由包头设治局升设,治今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城区。1953年撤销,县城设包头市,其余部分划归乌拉特前旗和达拉特旗。
1926年改包头设治局置,属绥远特别区。治所即今内蒙古包头市。1928年属绥远省。1938年析城区置包头市。1953年撤销,并入包头市。
旧县名。1926年由包头设治局升设,治今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城区。1953年撤销,县城设包头市,其余部分划归乌拉特前旗和达拉特旗。
一名彫黄岭。在今山西长子县西五十里,与发鸠山相连。《资治通鉴》:唐大顺元年(890),李存孝擒孙揆,“追击余众于刁黄岭, 尽杀之”。即此。古山名。又称刁黄山、彫黄岭、发瓮岭。在今山西省长子县西,与发鸠
在今湖南耒阳市东北四十里。《方舆纪要》卷80耒阳县 “马阜山” 条下: 相公山 “相传诸葛武侯曾驻兵于此,因名”。
又称明河。即今云南洱源县北芘碧湖。《明一统志》卷86大理府:“明河、宁湖,在浪穹县西北五里,周回五十里,水色如镜。”
即今四川江安县南六十里底蓬镇。南宋李焘 《续资治通鉴长编》: 北宋元丰四年 (1081),韩存宝讨沪州蛮,转运副使董钺随军,十月戊辰 (十日)“次底蓬褒”。《永乐大典》 卷2317 《沪州志》 引南宋
北宋置,属衡阳县。即今湖南衡阳县。1952年衡阳县迁治于此。(1)在上海市奉贤区西北部,北濒黄浦江。面积24.4平方千米。人口2.2万。镇人民政府驻萧塘,人口 2100。以境内渡口为名。相传秦始皇东游
清置,属陇州。在今甘肃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东马鹿乡。有州同驻北。民国初改为县佐。集镇名。在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东部、陇山西麓。马鹿乡人民政府驻地。人口1660。原名马鹿坡,以产马鹿得名。特产蕨菜。柳编较
指成臼水。故道由今湖北京山县西流至钟祥市南旧口入汉水。《左传》:定公五年(前505),楚昭王“奔随也,将涉于成臼,蓝尹亹涉其帑,不与王舟”,即此。指成臼水,故道由今湖北省京山县西流至钟祥市南旧口入于汉
北周改山北县置,为鲁阳郡治。治所即今河南鲁山县。隋开皇初改为鲁县。唐初复改为鲁山县,为鲁州治。后属汝州。明属汝州直隶州。民国初属河南河洛道。1927年直属河南省。在河南省中部。属平顶山市。面积2432
即今甘肃迭部县东北二百零六里腊子乡北腊子口。为岷山支脉迭山上隘口,长三十余里,宽8米,高500米,腊子口河流贯其间。1935年9月,中国工农红军一方面军粉碎国民党军的阻截,突破天险,胜利北上。史称腊子
唐置,属北庭都护府。在今哈萨克斯坦咸海东北锡尔河下游一带。后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