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分山
在今湖北武昌县北。《舆地纪胜》卷66鄂州:八分山“在江夏东南四十里。高五十丈。有水南分流如八字。其旁有八分湖、八分院”。
在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中部,东临京广铁路。因“有水分流如八字”,故名。旁有八分湖、八分院。一般海拔50米,最高点海拔272米。山麓有天然大石洞,古名白云洞,洞门上刻“白云洞”三字,为游览胜地。有茶场和林场。
在今湖北武昌县北。《舆地纪胜》卷66鄂州:八分山“在江夏东南四十里。高五十丈。有水南分流如八字。其旁有八分湖、八分院”。
在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中部,东临京广铁路。因“有水分流如八字”,故名。旁有八分湖、八分院。一般海拔50米,最高点海拔272米。山麓有天然大石洞,古名白云洞,洞门上刻“白云洞”三字,为游览胜地。有茶场和林场。
清光绪元年 (1875) 改淡水厅置,属台北府。治所即今台湾新竹市。光绪二十一年 (1895)被日本侵占,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改设新竹市。新竹原名竹堑,由高山族社名音译而来。设县时取竹堑之 “竹”
唐置,在今江西波阳县城东。《元和志》卷28饶州:“永平监置在郭下,每岁铸钱七千贯。”《元丰九域志》卷6饶州:永平监在“州东四里”。《方舆纪要》卷85饶州府鄱阳县“棠阴镇”条下:永平监“在府城东,唐所置
唐置,属羁縻悦州。治所在今四川兴文县境。后废。
①即今广西柳江支流龙江。《汉书·地理志》 定周县: “周水首受毋敛,东入潭,行七百九十里。” 《水经·存水》: 存水“东南至郁林定周县为周水,又东北至潭中县,注于潭”。②即今云南西部之怒江。汉至南朝称
西汉五凤二年(前56)改平干国置,治所在广平县(今河北鸡泽县东南)。东汉建武十三年(37)废入巨鹿郡。侯国名。西汉高祖六年(前201年)封薛欧置,治今河北省鸡泽县东南旧城营。属巨鹿郡。武帝时国除。哀帝
唐武德六年 (623) 改林州置,治所在常林县 (今广西桂平市西南下湾镇)。天宝元年 (742) 改为常林郡,乾元元年 (758) 复为绣州。辖境相当今广西桂平市、平南县南部地。北宋开宝六年 (973
唐北室韦九部之一,属室韦都督府。在今黑龙江省讷河市东小兴安岭北段以西讷谟尔河流域。《旧唐书·室韦传》: “室韦,我唐有九部焉,所谓岭西室韦……。” 即此。
即伊克托苏图河。今内蒙古鄂托克旗西都斯图河。为黄河支流。
即今西藏尼玛县西南当惹雍错。清末辛亥年版《西藏新志》卷上:“当拉裕穆湖,为西藏北部群湖中最大者。在扎什伦布之北,湖水稍带黑色。中央甚狭,两岸相逼为地峡,南北两部扩张,恰如葫芦形。”
明洪武二十三年 (1390) 置,属安南卫。治所即今贵州兴仁县。永乐十三 (1415) 改属普安州。清顺治十八年 (1661) 改置普安县。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置,治今贵州省兴仁县,属安南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