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利城
在今河南渑池县西。《水经·谷水注》:“谷水又东径秦、赵二城南……世谓之俱利城。耆彦曰: ‘昔秦赵之会,各据一城,秦王使赵王鼓瑟,蔺相如令秦王击缶处也。’” 《元和志》 卷5渑池县: “谷水,南去县二百步。东经秦、赵二城,俗谓之俱利城。东城在县西十三里,西城在县西十四里,昔秦、赵会于渑池之处。”
在今河南渑池县西。《水经·谷水注》:“谷水又东径秦、赵二城南……世谓之俱利城。耆彦曰: ‘昔秦赵之会,各据一城,秦王使赵王鼓瑟,蔺相如令秦王击缶处也。’” 《元和志》 卷5渑池县: “谷水,南去县二百步。东经秦、赵二城,俗谓之俱利城。东城在县西十三里,西城在县西十四里,昔秦、赵会于渑池之处。”
元至元十二年 (1275) 置弥勒千户,二十七年 (1290) 改弥勒州,属广西路。治所即今云南弥勒县。明代属广西府。清乾隆三十五年 (1770) 降为弥勒县。元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改大理弥勒部
又名潇湘关。在今湖南永州市西北十里。《方舆纪要》 卷81零陵县: 湘口关 “潇、湘二水合流处也。今为湘口驿”。
南宋绍定四年 (1231) 改盱眙军置,治所即今江苏盱眙县。元至元十四年 (1277) 改为招信路。南宋绍定四年(1231年)改盱眙军置,治盱眙县(今属江苏)。辖境相当今江苏省盱眙县、安徽省天长市地。
即今河南潢川县东南江家集乡。清光绪《光州志》卷1《市集》:“州东南六十里有江家集。”民国初设县佐驻此。
西汉置,属西河郡。方位缺考,当在今陕西与山西交界的黄河两岸。东汉以后废。
1914年改清江县置,属贵州镇远道。治所即今贵州剑河县。1923年直属贵州省。剑河县城位于沅江支流清水江南岸。清水江亦名剑河,故县以剑河为名。在贵州省东部、清水江中段。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面积20
即今四川仁寿县西北七十里清水乡。清光绪 《补纂仁寿县志》 卷1: 东北顺河乡五甲有清水铺。
在今台湾省台南市南。清黄叔璥《台湾使槎录》: “其小港可通小舟者,南路有蛲港”。乾隆间范咸 《重修台湾府志》 卷1: 蛲港 “在 (凤山) 县治北十五里。”
一称北胶河。在今山东省山东半岛西部。源出胶南市北,北流入莱州湾。南有运河与大沽河相通。此即元至元十七年至二十二年 (1280—1285) 间,莱州人姚演建议开凿的胶莱新河。南起胶州 (今山东胶州市)
①隋开皇十五年 (595) 置,治所在延陵县(今江苏镇江市)。《元和志》 卷25润州: “城东有润浦口,因以为名。” 大业三年 (607) 废。唐武德三年(620) 复置,治所在丹徒县 (今江苏镇江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