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灰之刑
古代苛刑之一,凡将烧余的灰丢在路上的,要处以黥刑。《史记.李斯列传》:“故商君之法,刑弃灰于道者。”张守节《正义》:“弃灰于道者,黥也。韩子曰:‘殷之法,弃灰于衢者刑,子贡以为重,问之。仲尼曰,弃灰于衢必燔,人必怒,怒则斗,斗则三族,虽刑之可也。’”
古代苛刑之一,凡将烧余的灰丢在路上的,要处以黥刑。《史记.李斯列传》:“故商君之法,刑弃灰于道者。”张守节《正义》:“弃灰于道者,黥也。韩子曰:‘殷之法,弃灰于衢者刑,子贡以为重,问之。仲尼曰,弃灰于衢必燔,人必怒,怒则斗,斗则三族,虽刑之可也。’”
《晋书.陶侃传》:“陶侃尝语人曰:‘大禹圣人,乃惜寸阴,至于众人,当惜分阴。’”惜寸阴,极言珍惜时间,爱惜光阴。唐.郑谷《赠咸阳王主簿》诗:“登科未足酬多学,积业犹闻惜寸阴。”述宾 形容极其珍惜时间。
源见“完璧归赵”。原指和氏璧。借指珍宝。宋晁冲之《同鲁山韩承观女灵庙前险石》诗:“我知此必蕴灵异,何止怀藏易城玉。”
后人看待今人,也像今人看待前人一样。 常用以抒发古今递变的感慨。 也表示要借鉴前人。语出《汉书.京房传》:“臣恐后之视今,犹今之视前也。”一作〔今之视古,亦犹后之视今〕。《世说新语.规箴》:“(京
同“潘郎双鬓”。唐杜牧《赠别》诗:“苏秦六印归何日,潘岳双毛去值秋。”
北魏.杨衒之《洛阳伽蓝记.城西》:“(洛阳)孙岩,娶妻三年,妻不脱衣而卧。岩因怪之,伺其睡,阴解其衣,有毛尾长三尺,似野狐尾。岩惧而出之。妻临去,将刀截岩发而走。邻人逐之,变成一狐,追之不得。其后,京
《国语.越语下》:“王召范蠡而问焉,曰:‘谚有之,曰:觥饭不及壶飧。今岁晚矣。子将奈何?’”觥( ㄍㄨㄥ gōng 弓):酒器。觥饭:指盛宴。壶飧( ㄙㄨㄣ sūn 孙):壶中盛的普通的饭食。
居:闲居。 平时在家有很多空闲时间。语出晋.张华《励志》:“田盘于游,居多暇日。”南朝.梁.萧统《文选序》:“予监抚余闲,居多暇日。”唐.李远《灵棋经序》:“后予福州从事,居多暇日。凡集数十本,参而
楚王梦巫山神女事。《文选.宋玉.高唐赋序》:“昔者楚襄王与宋玉游于云梦之台,望高唐之观,其上独有云气,崪兮直上,忽兮改容,须臾之间,改化无穷。王问玉曰:‘此何气也?’玉曰:‘所谓朝云者也。’王曰:‘何
《宋史.赵师睪传》:“师睪字从善,……伯骕之子也。举进士第,除司农簿,迁金部郎中。孝宗奇其才,顾遇颇厚。……韩侂胄用事,师睪附之,遂得尹京……侂胄尝饮南园,过山庄,顾竹篱茅舍,谓师睪曰:‘此真田舍间气
《庄子.秋水》:“井蛙不可以语于海者,拘于虚也;夏虫不可以语于冰者,笃于时也;曲士不可以语于道者,束于教也。”虚:所居之处。意谓由于所处环境的限制和影响,造成观察问题和判断事物的偏颇与狭隘。后因以“井